11330700762512299C/2020-02762
政务公开
无特定对象
通知
2020年金华市“停车难停车乱”整治细化工作方案
市行政执法局
金综执〔2020〕18号
2020-03-23
主动公开
-
有效
朗读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征求《2020年金华市“停车难停车乱”整治细化工作方案》意见征集的公告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征求《2020年金华市“停车难停车乱”整治细化工作方案》意见征集的反馈
《2020年金华市“停车难停车乱”整治细化工作方案》政策解读-图文版.docx
为进一步助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效缓解市民出行难等突出问题,不断完善城市综合交通环境秩序,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0年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点》,经研究,决定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决胜年“停车难、停车乱” 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根本扭转市区“停车难、停车乱”局面,围绕2020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目标,按照“高标准、高水平、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完善市区停车基础设施、优化停车管理服务、严格违法行为处罚、常态化文明停车宣传教育,着力推进“停车难、停车乱”问题解决,实现市区停车秩序明显好转,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目标任务
加快公共(临时、配建)停车场新(改、扩)建工作。开展道路停车设施规范提档,增划(修复、规范)道路停车泊位,全面清理整治不规范停车泊位,优化主次干道两侧隔离设施(隔离栏、石墩、石柱)。进一步盘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现有停车资源,加大非工作时间对外开放力度;建立健全道路停车收费机制,提高道路停车泊位的周转使用率;拓展道路夜间限时停车,缓解老旧小区和开放式小区居民停车难。规范对共享单车企业市场运维管理监管。严管重罚与亲民执法相结合,加大违停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打击市区乱停车的现象。
三、工作措施
(一)加快公共(临时、配建)停车场新(改、扩)建工作。一是充分挖潜现有资源,盘活闲置土地,街路两侧、社区(村)辖区零星空地,统筹推进各区、街道(乡镇)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提档改造工作。要求各区公共、临时停车场(项目)新(改、扩)建20个以上,配建项目10个以上,新增泊位9000个以上。二是临时停车场要求场地简易硬化、停车泊位规范施划、面向社会开放停车服务。三是加快在建停车场的工程施工进度,对已建成的停车场所尽快竣工验收。
(二)开展道路停车设施规范提档工作。对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结合省治堵工作要求,开展停车设施规范提档,保障行人道路的完整性、延续性。一是全面排查道路设置不规范的隔离设施(隔离栏、石墩、石柱)、停车泊位,摸清底数。二是在确保行人通行安全顺畅,满足路面承载能力,不占压盲道,满足群众绿色出行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全面增划(修复、规范)道路停车泊位8000个,全面清理整治不规范停车泊位。三是全面优化主次干道两侧隔离设施(隔离栏、石墩、石柱)4000米,做到“减量、提质”。四是重点商圈周边规范设置一批快递运营车辆临时停车区域。
(三)充分发挥公共停车资源效能最大化。一是进一步盘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现有停车资源,加大非工作时间对外开放力度。二是建立健全道路停车收费机制,拓展停车收费范围,提高道路停车泊位的周转使用率。三是进一步拓展10条道路夜间限时停车,缓解老旧小区和开放式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
(四)规范对共享单车企业市场运维管理的监管。建立共享单车运营管理平台,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规范共享单车的市场投放,强力推进共享单车电子围栏技术应用,规范共享单车的入栏停放,新增共享单车电子围栏1000个,停车泊位10000个,有效解决城市共享单车随意乱停放问题。
(五)严管重罚与亲民执法相结合,有效打击市区乱停车的现象。一是以主次干道、车站广场、核心商圈、农贸市场周边、背街小巷停车管理为重点,加大对机动车、电瓶车、共享单车等违停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有影响市容和交通安全的违停车辆,实施现场拖离处置。二是深化道路两侧无围墙收费停车场所停车秩序的管理。三是规范小区停车管理。四是及时查处单位(个人)擅自私划或占用停车泊位的行为。五是加大社区道路规停车执法力度,赋予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城中村物业保安一定的协管权,确保社区道路停车规范有序。六是优化违停执法管理工作新举措。在确保停车秩序规范有序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违停管理工作新举措,积极回应市民对停车秩序管理的更高期待、更高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2020年是金华文明城市创建决胜年,“停车难、停车乱”专项治理工作,是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规范文明出行的重要抓手,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组成内容。各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各项部署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真抓实干,扎实推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各区政府(管委会)要牵头组织,积极协调,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落实各项经费保障措施,加快辖区公共停车场的建设,积极盘活现有停车资源,有效增加市区公共停车泊位供给。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建立专人联系制度,密切配合,共同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市区“停车难、停车乱”专项治理工作已列入对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的年终考评,对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和进展情况将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措施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结合督查问题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问责。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2020年“停车难停车乱”整治创建任务分解表
2.2020年“停车难、停车乱”专项整治考核细则
附件1
2020年“停车难停车乱”整治创建任务分解表
工作 项目 | 主要任务 | 工作要求 | 责任单位 |
“停车难停车乱”整治 | “建”:新、改(扩)建公共停车场和临时停车场;加快配建停车场的建设。 | 一是盘活闲置土地,街路两侧、社区(村)辖区零星空地,统筹推进各区、街道(乡镇)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工作。各区、街道(乡镇)新、改(扩)建公共、临时停车场20个以上,泊位数3000个以上。其中婺城区新建停车场8个以上,泊位数1200个以上;金东区新建停车场4个以上,泊位数600个以上;开发区新建停车场8个以上,泊位数1200个以上。 二是完成新增配建停车项目10个以上,停车泊位4000个以上。 | 婺城区政府 金东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划”:开展新增(修复、规范)道路停车泊位工作,及时清理不规范停车泊位。开展共享单车电子围栏的施划工作。 | 一是各区新增(修复、规范)停车泊位8000个以上,其中婺城区3000个以上,金东区1500个以上,开发区3500个以上。 二是要求施划共享单车电子围栏1000个,停车泊位10000个。其中婺城施划电子围栏450个,泊位4500个;金东施划电子围栏100个,泊位1000个;开发区施划电子围栏450个,泊位4500个。 | 婺城区政府 金东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市建设局 | |
“设”:重点商圈周边规范设置一批服务商圈的临时快递、运营装卸货停靠泊位。 | 婺城区在江北一百、福泰隆、沃尔玛等商圈周边,金东区在万达等商圈周边,开发区在江南福泰隆、环城南路大润发等商圈周边设置一批服务商圈的临时快递、运营装卸货停靠泊位。 | 婺城区政府 金东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 |
“优”:优化主次干道两侧隔离设施(隔离栏、石墩、石柱)。 | 各区优化隔离设施4000米以上。其中婺城区1800米以上,金东区700米以上,开发区1500米以上。 | 婺城区政府 金东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市建设局 | |
“推”。推进落实政府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夜间和周末、节假日期间错时开放政策的实施。进一步推广实施道路两侧夜间停车扩面工作。 | 除公、检、法等有涉密要求的机关单位外,基本实现全面开放。在有条件的路段,增加夜间限时停车路段(含人行道)10条。其中婺城4条,金东2条,开发区4条。 | 婺城区政府 金东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市直各部门 | |
“停车难停车乱”整治 | “管”。加强城市道路、背街小巷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及时查处擅自施划、占用或清除泊位的行为。加强经营性停车场所的监管。加强对市区沿街车辆维修、美容、清洗行业的日常监管。加强市区共享单车管理。 | 城市主干道两侧及人行道的机动车违停行为控制在每5公里2辆以内。无擅自施划、占用或清除泊位行为。规范道路两侧无围墙收费停车场停车秩序。加强经营主体证照办理情况和停车收费情况的监管,及时查处各种违反价格管理、税务管理行为。推进共享单车电子围栏技术应用,规范共享单车的入栏停放。加大社区道路违规停车执法力度,赋予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物业保安一定的协管权,确保社区道路停车规范有序。 | 婺城区政府 金东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市场监管局 金华市城投集团 |
规范小区停车管理 | 强化开放式小区道路停车管理。按照《金华市区住宅小区停车管理指导意见》有关要求,规范封闭式小区停车管理。 | 婺城区政府 金东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市公安局 市建设局 | |
建立健全道路停车收费机制 | 拓展停车收费范围,提高道路停车泊位的周转使用率。 | 金华市城投集团 |
附件2
2020年“停车难、停车乱”整治考核细则
部门 名称 | 任务职责 | 完成时间 | |
婺城区政府、金东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 盘活闲置土地,街路两侧、社区(村)辖区零星空地,统筹推进各区、街道(乡镇)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工作。各区、街道(乡镇)新、改(扩)建临时停车场20个以上,泊位数1500个以上。要求场地简易硬化、停车泊位规范施划、面向社会开放。其中婺城区新建停车场8个以上,泊位数1200个以上;金东区新建停车场4个以上,泊位数600个以上;开发区新建停车场8个以上,泊位数1200个以上。 | 8月30日前 | 总分15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每超额完成1个,加3分。 |
开展市区不规范停车设施泊位大排查,包括不规范的隔离设施(隔离栏、石墩、石柱)、不规范停车泊位。 | 5月30日前 | 总分5分。未完成的视情扣分。 | |
开展新增(修复、规范)道路停车泊位工作,及时清理不规范停车泊位。各区新增(修复、规范)道路停车泊位8000个以上,其中婺城区3000个以上,金东区1500个以上,开发区3500个以上。 | 8月30日前 | 总分1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 |
优化主次干道两侧隔离设施(隔离栏、石墩、石柱)。各区优化隔离设施4000米以上。其中婺城区1800米以上,金东区700米以上,开发区1500米以上。 | 8月30日前 | 总分1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 |
开展共享单车电子围栏的施划工作。要求施划共享单车电子围栏1000个,停车泊位10000个。其中婺城施划电子围栏450个,泊位4500个;金东施划电子围栏100个,泊位1000个;开发区施划电子围栏450个,泊位4500个。 | 6月30日前 | 总分5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 |
重点商圈周边规范设置一批快递运营车辆停车区域。要求婺城区在江北一百、福泰隆、沃尔玛等商圈周边,金东区在万达等商圈周边,开发区在江南福泰隆、环城南路大润发等商圈周边设置一批服务商圈的临时快递、运营装卸货停靠泊位。 | 6月30日前 | 总分5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 |
推进落实政府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夜间和周末、节假日期间错时开放政策的实施。除公、检、法、司等有涉密要求的单位外,其他单位政府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本着“能开放都开放”的原则,基本实现全面开放。 | 8月30日前 | 总分10分。未完成的视情扣分。 | |
加强辖区道路停车管理,及时查处机动车乱停放行为。城市主干道两侧及人行道的机动车违停行为控制在每5公里2辆以内。 | 至测评结束 | 总分10分。5单位公里内违停不高于2辆/公里的得10分,有违停的超过1辆扣0.5分,扣完为止。 | |
加强对市区道路、城中村非机动车管理,要求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在泊位内。加强共享单车违停监管。 | 至测评结束 | 总分5分。检查时发现一处乱停放行为的,扣0.1分,扣完为止。 | |
小区内机动车、非机动车按规定停放有序,无车辆压占绿化带、占用消防通道、私设停车桩和随意占用公共停车位等现象。 | 至测评结束 | 总分5分。检查时发现一处乱停放行为的,扣0.2分,扣完为止。 | |
规范道路两侧无围墙收费停车场所停车秩序管理 | 至测评结束 | 总分5分。检查时发现一处乱停放行为的,扣0.2分,扣完为止。 | |
加强辖区道路泊位管理,及时查处擅自施划、占用或清除泊位行为。 | 至测评结束 | 总分5分。检查时发现一处的,每处扣0.2分,扣完为止。 | |
根据路段实际情况,在有条件的路段,增加夜间限时停车路段(含人行道)10条。其中婺城4条,金东2条,开发区4条。 | 6月30日前 | 总分5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 |
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 至测评结束 | 总分5分。未按期报送材料、无故不参加会议,不及时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
市公安局 | 协同开展辖区内车行道泊位新增(修复、规范)工作,增加停车泊位供给量。 | 8月30日前 | 总分20分。视协同情况给分。 |
根据路段实际情况,在有条件的路段,协同完成夜间停车路段工作。 | 8月30日前 | 总分10分。视协同情况给分。 | |
加强市区道路停车管理,严肃查处机动车乱停放行为。城市主干道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控制在每5公里2辆以内。 | 至测评结束 | 总分20分。5单位公里内违停不高于2辆/公里的得20分,有违停的超过1辆扣1分,扣完为止。 | |
协同配合街道、社区开展车行道、背街小巷、城中村非机动车、共享单车秩序管理。 | 至测评结束 | 总分20分。视协同情况给分。 | |
协同配合相关部门规范社区、城中村背街小巷和零星空地,公园等范围内开放式收费停车场停车秩序管理。 | 至测评结束 | 总分10分。视协同情况给分。 | |
加大社区道路违规停车执法力度,赋予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物业保安一定的协管权,确保社区道路停车规范有序。 | 至测评结束 | 总分10分。视完成情况给分。 | |
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 至测评结束 | 总分10分。未按期报送材料、无故不参加会议,不及时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
市财政局 | 加强市级停车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资金保障。 | 至测评结束 | 总分80分。检查发现因资金保障问题造成项目建设迟滞的,每起扣10分。 |
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 至测评结束 | 总分20分。未按期报送材料、无故不参加会议,不及时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完成新增配建停车项目10个以上,停车泊位4000个以上。 | 9月30日前 | 总分8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
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 至测评结束 | 总分20分。未按期报送材料、无故不参加会议,不及时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 |
市建设局 | 规范城市道路施工,及时修复人行道路面的破损等。 | 至测评结束 | 总分30分。发现路面破损、盲道存在断头、破损等问题的,每处扣1分。 |
按照《金华市区住宅小区停车管理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指导相关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工作。 | 至测评结束 | 总分30分。检查发现未有效开展指导工作的,每个小区扣2分,扣完为止。 | |
协同完成市区道路停车泊位(包括共享单车泊位)施划工作,施划停车泊位。施划(修复、规范)道路停车泊位4000个以上;施划共享单车电子围栏300个以上,共享单车停车泊位3000个以上。 | 8月30日前 | 总分10分。检查发现未有效开展指导工作的,每个小区扣2分,扣完为止。 | |
协同完成市区道路隔离设施设置等工作,优化隔离设施2000米以上。 | 8月30日前 | 总分20分。视完成情况给分。 | |
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 至测评结束 | 总分10分。未按期报送材料、无故不参加会议,不及时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
市交通运输局 | 加强对市区沿街车辆维护行业的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开展相关违法行为联合整治,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 至测评结束 | 总分30分。检查时发现企业有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每起扣2分。 |
牵头开展对共享单车企业市场运维管理的监管。制定完善共享单车相关管理制度。牵头推进共享单车电子围栏技术应用,规范共享单车的入栏停放。 | 8月30日前 | 总分50分。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落实设施的,得30分;牵头推进共享单车电子围栏技术应用工作20分,视完成情况给分。 | |
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 至测评结束 | 总分20分。未按期报送材料、无故不参加会议,不及时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 |
市市场监管局 | 加强停车场经营主体证照办理情况的监管,依法查处规范无照经营行为。 | 至测评结束 | 总分30分。检查时发现停车场有无照经营行为的,每起扣5分。 |
加强市区各类收费停车场所的规范停车收费情况的监管,及时查处各种违法停车收费行为,促进金华停车收费服务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 至测评结束 | 总分50分。检查时发现有停车场存在乱收费、未明码标价等情况的,每起扣5分。 | |
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 至测评结束 | 总分20分。未按期报送材料、无故不参加会议,不及时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优化违停执法管理工作新举措,牵头开展“停车难、停车乱”整治工作。 | 8月30日前 | 总分40分。视完成情况给分。 |
完善公共自行车系统服务,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对公共自行车运营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督促运营企业及时更新自行车,不少于2000辆。 | 7月30日前 | 完成任务的,得40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
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 至测评结束 | 总分20分。未按期报送材料、无故不参加会议,不及时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 |
金华市城投集团 | 拓展停车收费范围,提高道路停车泊位的周转使用率。 | 8月30日前 | 总分30分。完成情况视情得分。 |
增加停车泊位200个以上。 | 7月30日前 | 总分30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
实现市城投集团所属经营性停车场所,及时将停车信息向社会发布。 | 8月30日前 | 总分20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
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 至测评结束 | 总分20分。未按期报送材料、无故不参加会议,不及时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