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762512299C/2020-00649

  • 主题分类:

    综合类

  •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区核心商圈“一圈六方”管理工作方案

  • 发布机构: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文件字号:

    金综执〔2020〕12号

  • 成文日期:

    2020-03-1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GC56-2020-0002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 金华市区核心商圈“一圈六方”管理工作方案

    日期:2020-03-13 14:52:02 来源: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分享:
         
  • 政策解读(文字版)
  • 朗读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金华市区核心商圈“一圈六方”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金华市区核心商圈“一圈六方”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金华市区核心商圈“一圈六方”管理工作方案》政策解读-图本版



    为营造市区核心商圈良好环境提高品位,助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规划(2018-2020年)》和《2020年金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点》要求,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改善核心商圈环境,提升市民文明素养,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目标,建立健全“一圈六方”长效机制夯实商家单位“门前五包”“垃圾分类”“烟头不落地”等责任,实行共商共建共治共管,消除市区3大商圈及周边各类“脏、乱、差”现象,优化服务功能、提升商业品质,促进市区整体环境秩序大幅提升。

    二、“一圈六方”工作主体

    一圈指:各区城区核心商圈(商业街区),具体为婺城区西市街商圈、金东区万达商圈、开发区福泰隆商圈。

    六方指:各区政府(管委会)、市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以及商圈市场主体等单位。

    三、目标任务

    (一)完善公共设施建设。统筹推进道路、绿化、排水设施、无障碍设施、消防设施、路灯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停车泊位施划、交通标志设置、隔离栏安装等公共管理设施建设,及时修缮破损的路面、人行道地砖、侧石等。

    (二)全面整治市容顽疾。着力解决商圈周围车乱停、“牛皮癣”小广告、流动摊贩、乱设广告牌(乱拉横幅)、垃圾桶缺盖(破损、脏乱)、流浪乞讨、乱丢烟头、聚众赌博等问题,实现核心商圈美丽整洁、秩序良好的目标。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一圈六方”部门联合执法(建设、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商务、公安和商家共建共管机制,做精做细商圈单位“门前五包”责任落实

    四、部门职责

    (一)市行政执法局。牵头市区三大商圈“一圈六方”长效管理,建立市级商圈管理联席会议机制,负责对各区商圈管理工作开展指导、督查、考核。负责指导各区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商圈周边环境秩序整治取缔各种无证照经营摊点,督促沿街商家“门前五包”责任落实,及时查纠占道经营、占道堆物、占道作业以及户外广告“脏、破、乱、错”等现象,加强人行道乱停车问题和乱扔烟蒂处罚

    (二)各区政府(管委会)。承担所在区核心商圈“一圈六方”管理主体责任;负责召集区级相关部门建立辖区商圈管理组织机构,确定日常管理牵头部门,并推进实体化运作;负责组织建立商圈业主(物业)联巡联管队伍,指导监督业主(物业)常态化开展商圈“门前五包”轮流巡查劝导,实行自我管理;负责统筹辖区商圈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常态化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强化商圈及周边市容顽疾专项整治处置流浪及乞讨人员

    (三)市建设局。负责婺城区西市街商圈人民广场区域绿化维护和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指导各区做好商圈绿化、路面保洁、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维护,清理公共绿地卫生死角和杂物堆放,彻底清除“脏、乱、差现象,确保公厕、垃圾房、果壳箱等环卫设施齐全、管理规范。

    (四)市公安局。组织和指导各区公安机关加强商圈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道路巡逻,及时发现和打击各类治安管理和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商圈范围内赌博及各类阻挠、妨碍执行公务行为,维护商圈良好社会秩序。

    (五)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和指导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商圈市场经营秩序监管,优化营商氛围,查处不正当竞争、制售假冒伪劣、无照生产经营、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广告宣传等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各类违法案件,参与打击商业欺诈行为。

    (六)市商务局。指导协调、规范商圈经济秩序,压实商圈内大型商超单位“门前五包”责任,推动核心商圈各单位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监督指导各商业单位诚信经营,诚信服务。

    (七)商圈市场主体。落实各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有关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优化商家内部经营秩序自我管理,积极参与商圈“门前五包”日常巡查劝导,督促商圈经营主体、沿街商铺落实“门前五包”责任,打造商圈和谐优美环境。

    五、工作步骤

    (一)建立“一圈六方”组织管理机构。市级层面:组建市区商圈“一圈六方”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市区商圈管理工作任务布置,研究、协商、解决商圈管理中存在的焦点、难点问题,有序推进商圈建设。

    区级层面:各区负责组建所在区核心商圈管理办公室,指定日常管理牵头单位,定期召集“一圈六方”组成单位集中办公;商圈管理办公室实行实体运作,要求有专职人员管理、有实地办公场所,有每月例会制度、有管理工作台账。具体模式可参照市级“联席会议”形式,亦可采取“党建+”模式(成立商圈党委,各业主单位全部纳入管理)。市、区两级管理机构要求在3月底前成立并运行。

    (二)组建一支联巡联管队伍。联巡联管队伍由商圈业主(物业)为主构成,由各区牵头具体组建,开展轮流巡查劝导,实行自我管理。每天开展巡查劝导不少于2次,每次巡查由3名以上业主成员组成小分队,开展商圈区域巡查。对发现的“门前五包”“烟头不落地”“垃圾分类”等问题,能当场纠正的,即查即改;需整改时限的,发告知单,限期改正并实行复查;属商圈共性难点问题的,汇总提交给所在商圈管理办公室研究解决。各区商圈联巡联管队伍要求3月底前组建完毕并启动联巡联管。

    (三)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由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印制“门前五包”管理责任书,与商圈业主逐个签订,告知“门前五包”责任区域和责任内容,指导业主(物业)将“门前五包”责任书悬挂或放置在经营场所显目位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商圈“门前五包”责任书签订率及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责任书签订要求3月底前完成,全年度实行监管考核。

    (四)开展“一圈六方”联合执法。以区为单位自行组织,常态化(每周不少于3次)组织成员单位,对业主联巡联管发现的难点问题和商圈存在的共性问题,开展联合执法,以部门合力消除商圈各类顽疾,形成适合商圈特性的统一管理标准。自3月底开始全年度推进实施。

    (五)发放“一圈六方”联系卡。建立“一圈六方”联系人制度,印制“一圈六方”联系卡, 明确参与管理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方便业主(物业)及时联系咨询、投诉、反映问题等。该项工作由各商圈管理办公室负责,3月底发放各商圈业主单位。

    (六)出台“一圈六方”管理指南。对核心商圈管理内容、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违反“门前五包”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罚则等内容形成一本汇编指南,发放给商圈业主(物业)和经营管理人员,加强商圈业主的自律,自觉履行“门前五包”责任。该项工作各区负责,3月底前出台并印发。

    (七)定期开展“门前五包”评比活动。由各区结合“一圈六方”日常管理、巡查以及考核情况,每季度开展核心商圈优秀业主单位、“门前五包”示范商家和“门前五包”优秀督导员评比活动,对优秀业主单位、示范商家和“门前五包”督导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联动。各区及市直相关部门要把核心商圈“一圈六方”管理组织的建设、长效管理机制运行作为当前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各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并强化联动、统筹协作,做到分工不分家,共同推进核心商圈综合管理工作卓有成效开展。

    (二)加强指导,严格管理。“一圈六方”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与商圈业主(物业)单位的沟通,建立多向、多维度的联系网络;要切实参与商圈管理办公室的日常运作,加大联巡联管队伍作用发挥,确保商圈各类问题得到即时反映、即时解决。

    (三)形成制度,严格考核。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按照边实施、边总结、边提高的方式,完善“一圈六方”长效管理机制及配套制度,巩固管理成果。在严格考核的同时,经常性邀请新闻媒体和“两代表一委员”参与监督。考核结果定期通报市创建办、市区两级主要领导及组织、纪检等部门。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各区“一圈六方”长效管理考核细则

    项目(分值)

    具体内容

    扣分项

     

     

     

     

     

     

     

     

     

     

    “一圈六方”

    基础工作

    (80分)

     

     

     

    组织建立

    (30分)

    1. 3月底前召集区级各相关部门,成立所辖核心商圈管理机构(5分),明确“一圈六方”固定管理人员(5分),落实工作场地、设置工作台账,实行实体化运作(5分)。

    2.  3月底前组建商圈业主(物业)为主的联巡联管队伍,由商圈管理机构指挥(10分),制订商圈业主(物业)联巡联管工作方案(5分)

    1.未按要求建立商圈工作机构的扣5分,未明确“一圈六方”管理人员扣5分,未实行实体化运作的扣5分。(其中无办公场所扣2分,未建立工作台账的,扣2分。)

    2.未按要求建立商圈联巡联管队伍的扣10分;未出台联巡联管工作方案的,扣5分。

    宣传发动

    10分

    1.制定本辖区商圈“一圈六方”管理机制宣传方案(3分);通过新闻媒体及各类微平台、宣传媒介广泛开展辖区“一圈六方”管理工作进展及成效(5分);

    2.制作商圈“一圈六方”联系卡,发放率100%;商圈单位“一书一牌”(沿街商家“门前五包”责任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宣传牌)到位率100%。(2分)

    1.未制定宣传方案的,扣3分,未启动新闻媒体、微平台等开展“一圈六方“工作宣传的,扣5分;

    2.三大商圈“一圈六方”联系卡、“一书一牌”未实现全覆盖的,扣2分。

     

     

     

     

    日常管理(40分)

     

     

     

     

     

    1.每月公开曝光商圈范围商家、单位“门前五包”、“垃圾分类”“烟头不落地”处罚典型案例。(5分)

    2.每季度开展商圈示范商家(单位)评比,扩大“一圈六方”管理成效。(5分)

    3.组织和指导联巡联管队伍每天不少于2次开展商圈巡查劝导,督促落实“门前五包”“垃圾分类”“烟头不落地”,劝离流浪乞讨、随意设摊等行为,并实行工作记录。(10分)

    4.组织商圈管理“六方”部门每周定期集中办公,研究解决共性问题,处置“联巡联管”队伍发现但无权限查处的各类违法行为,优化商圈经营氛围、提升环境秩序。(10分)

    5.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取缔无证照摊点,强化户外广告“脏、破、乱、错”现象人行道乱停车问题管理整治“门前五包”“垃圾分类”“烟头不落地”、流浪乞讨等违法违规行为。(10分)

    1.每月未公开曝光商圈典型违规案例的,扣5分。

    2.未开展“商圈示范商家(单位)评比的扣5分。

    3.未组织、指导商圈业主自治巡查管理队伍管理工作开展每天巡查,没少一次扣2分;未实行工作记录的,每次扣1分。

    4. 未组织“一圈六方”参与单位实行每周定期集中办公,每次扣5分,未及时参与解决、处置巡查队伍发现难点问题的,每个问题扣5分。

    5. 相关职能部门未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导致商圈“脏、乱、差”现象突出的,每检查发现一次,扣5分。

    日常督查(20分)

    1. 建立辖区商圈管理考核制度,每月开展工作检查指导、督促,推进联巡联管和“一圈六方”长效机制健全。(10分)

    2. 认真受理并反馈市创建办、市级“一圈六方”联席会议交办的商圈管理问题。(5分)

    3. 及时参加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区“一圈六方长效管理牵头单位)召集的各类管理会议。(5分)

    1.未建立所在区商圈考核制度的,扣10分;每月未开展“一圈六方”管理工作检查指导的,每少一次扣3分。

    2.未认真落实或受理市创建办或市级“一圈六方”联席会议交办问题,每例问题1分。

    3.未按规定参加市级“一圈六方”管理工作会议的,每次扣2分。

    加分项

    1.“一圈六方工作经验及成效被金华市创建办简报刊登的,加3分/次;被市领导批示肯定,加5分/次。

    2.区主要领导召开一圈六方管理专题会议,加1分/次;

    3.召开一圈六方现场会,加5分/次。合计加分后,考核总得分不超出100分。 

    减分项

    1. 被市政府书面通报或市级大会点名批评的,每次扣10分。

    2.商圈管理工作不到位,被《金华日报》《金华新闻联播》等主流新闻媒体曝光批评的,每次扣3分;被省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曝光批评的,每次扣5分。

    3.省测、国测期间被扣分的,省测各项问题扣3分,国测加倍扣分。

    备注:从4月份开始,各区考核细则中“组织建立”和“宣传发动”两项分值(40分),划归“日常管理”项计分。

     

     

     

     

    相关市直部门及商圈经营主体“一圈六方”长效管理考核细则

    部门

    名称

    任务职责

    扣分项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100分)

    1、3月底前出台市区三大商圈“一圈六方”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及考评细则(30分)。

    2、建立市级商圈“一圈六方”管理联席会议机制(20分),定期组织召开市区商圈“一圈六方”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并负责会议决定贯彻实施。(20分)

    3、负责指导各区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商圈周边环境秩序整治,每月负责对各区商圈管理工作开展指导、督查、考核并通报(30分)。

    1. 市区商圈“一圈六方”管理工作方案未及时出台的扣30分,出台方案但无考评细则的,扣15分。

    2.未建立市区“一圈六方”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每次扣10分;未定期召开市区商圈管理工作会议的,每次扣10分。

    3. 未对各区开展“一圈六方”工作开展指导、督促的,该项减半得分;未实行每月考核、通报的,该项不得分。

     

    市商务局

    (100分)

    1. 引导市区商圈经营主体商务信用体系建设。 (40分)

    2. 指导商圈大型商超等单位参与“一圈六方”日常巡查劝导(15分);督促商圈经营主体、沿街商铺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强化自我管理,打造商圈和谐优美环境。(15分

    3. 按规定参加市区商圈“一圈六方”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贯彻实施会议决定。30分

    1. 未做好引导市区商圈经营主体商务信用建设的,每次扣10分。

    2. 未指导督促商圈大型商超单位派员参与“一圈六方”联查联管队伍组建的,扣15分;所辖商超单位不支持甚至阻挠商圈联巡联管的,扣30分。

    3. 未时参加市区“一圈六方”管理联席会议的,每次扣10分;不认真贯彻会议决定的,每次扣10分。未定期参与“商圈”集中办公或联合执法的,每次扣10分。

    市建设局

    (100分)

    1、负责西市街商圈人民广场区域绿化维护和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指导各区做好商圈绿化、路面保洁、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维护。(30分)

    2、全面清理人民广场区域卫生死角和堆放杂物,彻底消灭脏、乱、差现象。公厕、垃圾房、果壳箱等环卫设施齐全、管理规范,保持整洁美观。(40分)

    3. 按规定参加市区商圈“一圈六方”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贯彻实施会议决定。30分

    1、人民广场区域存在绿化损毁或公共设施残缺、破损未及时修复的,每处扣5分;未指导广场周边商圈业主(物业)做好门前绿化、路面清洁、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维护劝导的,扣10分。

    2、人民广场区域存在地面卫生脏乱、卫生死角杂物堆放的,每处扣5分;公厕、垃圾房、果壳箱等环卫设施不齐全,存在硬件缺失、污秽破损等现象,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3、时参加市区“一圈六方”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每次扣10分;不认真贯彻会议决定的,每次扣10分。未定期参与“商圈”集中办公或联合执法的,每次扣10分。

    市市场监管局

    (100分)

    1. 组织和指导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商圈市场经营秩序监管,优化营商氛围(20分)

    2. 查处不正当竞争、制售假冒伪劣、无照生产经营、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各类违法案件,参与打击商业欺诈行为(50分)

    3. 按规定参加市区商圈“一圈六方”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贯彻实施会议决定。30分

    1. 未组织和指导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商圈市场经营秩序,规范商家经营的该项不得分

    2. 巡查发现或群众举报、投诉商圈存在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违法广告、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不予查处的,每次扣10分。

    3 .未时参加市区“一圈六方”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每次扣10分;不认真贯彻会议决定的,每次扣10分。未定期参与“商圈”集中办公或联合执法的,每次扣10分。

    市公安局

    (100分)

    1. 组织和指导各区公安机关加强市区3大商圈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道路巡逻,及时发现和打击各类违反治安管理现象,查处商圈周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0分)

    2. 协助管理商圈范围内赌博、乞讨流浪等现象,坚决查处商圈范围内各类阻挠、妨碍执行公务行为,维护商圈良好社会秩序。40分)

    3. 按规定参加市区商圈“一圈六方”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贯彻实施会议决定。30分

    1. 未采取措施加强商圈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该项减半得分商圈发生恶性治安事件的,该项不得分。

    2. 对在商圈范围故意阻挠“一圈六方”管理以及妨碍依法执行公务等行为不予依法查处的,每次扣20分。

    3. 未时参加市区“一圈六方”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每次扣10分;不认真贯彻会议决定的,每次扣10分。未定期参与“商圈”集中办公或联合执法的,每次扣10分。

    各商圈主要

    商业主体

    (100分)

    1.落实各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有关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10分);优化商家内部经营秩序维护,做到“门前五包”责任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宣传牌落实率100%(10分)。

    2.积极参与商圈联巡联管队伍组建(10分),并按要求派出人员认真参与商圈日常巡查、及时劝导各类不文明行为,及时汇报存在热点难点问题(30分)。

    3. 服从商圈管理工作机构的管理,督促本单位、沿街商铺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强化自我管理(20分)。

    4. 按规定认真参与“一圈六方”管理工作会议,服从会议决定(20分)。

     

    1.商圈内各商业主体单位未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任务和考核指标的,每个扣10分,扣完为止;“门前五包”责任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宣传牌落实不到位的,扣20分。

    2.未派员参与“一圈六方”联查联管队伍组建的,扣10分;参加组建后未按照规定参与商圈巡查劝导工作的,每次扣15分;

    3.不服从商圈管理工作机构,拒绝配合甚至发生阻挠事件的,每起扣30分。对各类联巡联管发现问题,未及时纠正的,每件扣2分;扣完为止。

    4.未按规定及时本商圈“一圈六方”工作会议,每次扣10分;不认真贯彻会议决定的,每次扣10分

    附加项

    市领导批评或主流新闻媒体曝光商圈管理乱象行为的,根据所在商圈“一圈六方”责任归属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