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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废止)《金华市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停车难停车乱”专项整治行动考核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政策解读
2019-06-17
主动公开

朗读
一、制定背景
2018—2020年是文明城市创建的关键年,“停车难、停车乱”整治力度和成效都是创建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规划(2018-2020年)》《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双十”行动方案》《 2019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四整治一提升”行动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九场硬战”作战指挥体系方案》(金委办发〔2018〕43号)有关内容,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考核内容及计分方式。
1.考核内容为:各区月度考核分值为100分,考核主要内容为:上级交办任务,市级部门日常督查,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参加会议情况及日常报表报送情况。具体内容作为附件一并下发。
2.计分方式为:月度成绩=涉及的各单项工作成绩之和;年度成绩=月度成绩平均分。
(二)明确考核领导小组。
“停车难停车乱”专项整治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市行政执法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局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简称考核办),负责指导具体考核工作,考核办成员由市局综合执法三处、督查考核处、创建办督查组成员组成。
(三) 明确考核方式。
1.日常考核。日常考核由市局考核办实施。各项动态考核结果每月经市局分管领导审阅后,同时报市创建办,按月予以公布并计入年度考核。
2.年终考核。由市局考核办组织实施。计算出被考核单位的年度得分后报市局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实施日期
《金华市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停车难停车乱”专项整治行动考核办法》自2019年7月1日起实行。
四、解读机关
1.解读机关: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联系方式:8210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