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762512299C/2019-00634

  • 主题分类:

    综合类

  •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已废止)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停车难停车乱”专项整治行动考核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文件字号:

    金综执〔2019〕38号

  • 成文日期:

    2019-06-1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GC56-2019-0004

  • 信息有效性:

    废止

  • (已废止)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停车难停车乱”专项整治行动考核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9-06-17 15:09:52 来源: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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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解读(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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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婺城区、金东区创建办,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办,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

    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将金华市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停车难停车乱”专项整治行动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本办法自2019年7月1日起实行,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金华市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停车难停车乱”专项整治行动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市区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全力助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规划(2018-2020年)》、《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双十”行动方案》的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婺城区政府、金东区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方式

    (一)考核内容。

    各区月度考核分值为100分,考核主要内容为:上级交办任务,市级部门日常督查,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参加会议情况及日常报表报送情况。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计分方式。

    月度成绩=涉及的各单项工作成绩之和

    年度成绩=月度成绩平均分

    三、组织实施

    成立“停车难停车乱”专项整治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市行政执法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局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简称考核办),负责指导具体考核工作考核办成员由市局综合执法三处、督查考核处、创建办督查组成员组成

        四、考核方式

        (一)日常考核。日常考核由市局考核办实施。各项动态考核结果每月经市局分管领导审阅后,同时报市创建办,按予以公布并计入年度考核。

        (二)年终考核。由市局考核办组织实施。计算出被考核单位的年度得分后报市局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年度考核成绩。

          

        附件:“停车难、停车乱”专项整治考核细则

            


    附件

    “停车难、停车乱”专项整治考核细则

    部门

    名称

    任务职责

    完成时间

     

    婺城区政府、金东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环以内新、改(扩)建公共停车场和临时停车场12个以上,泊位数在2500个以上。其中婺城区在迪耳路南侧等地块新建5个以上停车场,泊位数1000个以上;金东区在驿头市场等地块新建2个以上停车场,泊位数500个以上;开发区在双溪公园地下等地块新建5个以上停车场,泊位数1000个以上。

    9月30日前

    总分15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每超额完成1个,加3分。

    开展市区停车泊位大排查,包括道路(包括背街小巷)停车泊位、居民小区停车泊位、社会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包括政府投资停车场停车泊位),并录入停车信息管理平台,建立电子台账。

    8月30日前

    总分1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视情扣分。

    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含背街小巷)机动车、非机动车的泊位设置、施划工作。

    婺城重点对八一北街、人民西路、回溪街、中山西路、芙峰街、丹光东路、迪耳路、东市北街等路段停车泊位进行新增、修补、规范,要求至少新增、修补、规范3000个以上机动车泊位

    金东区重点对金瓯路、康济南街、滨河路、政和街、火车南站周边等路段泊位进行新增、修补、规范,要求至少新增、修补、规范1000个以上机动车泊位

    开发区重点对双溪西路、宾虹路、李渔路、丹溪路、东莱路、八一南街、双龙南街、婺州街、东阳街、义乌街等路段停车泊位进行新增、修补、规范,要求至少新增、修补、规范3000个以上机动车泊位

    9月30日

    总分1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推进落实政府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夜间和周末、节假日期间错时开放政策的实施。除公、检、法、司等有涉密要求的单位外,其他单位政府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本着“能开放都开放”的原则,基本实现全面开放。

    8月30日前

    总分1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视情扣分。

    继续推进社区道路交通微循环改造工作。婺城区、开发区各完成至少1个社区道路交通微循环改造。

    9月30日前

    总分10分;每超额完成1个,加3分

    加快推进辖区经营性停车场动态(余位)停车泊位信息的发布工作。

    8月30日前

    总分1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视情扣分。

    加强辖区道路停车管理,及时查处机动车乱停放行为。城市主干道两侧及人行道的机动车违停行为控制在每5公里2辆以内。

    至测评结束

    总分10分。5单位公里内违停不高于2辆/公里的得10分,有违停的超过1辆扣0.5分,扣完为止。

    加强对市区道路、城中村非机动车管理,要求道路上的非机动车要规范停放在泊位内,城中村中的非机动车要靠边停放。

    至测评结束

    总分10分。检查时发现一处乱停放行为的,扣0.1分,扣完为止。

    加强辖区道路泊位管理,无擅自施划、占用或清除泊位行为。

    至测评结束

    总分5分。有以上情况的,每处扣0.2分,扣完为止。

    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至测评结束

    总分10分。未按期报送材料、无故不参加会议,不及时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市发改委

    (物价局)

    修改完善现有的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按照“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白天高于夜间,路面高于地下”等原则,进一步加大差别费率,积极发挥价格杠杆的市场调节作用,把车辆从路面倒逼入地下,从繁华区域挤入一般区域。

    8月30日前

    总分80分;未按要求出台相关政策的视情扣分;未出台的不得分。

    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至测评结束

    总分20分。未按期报送材料、无故不参加会议,不及时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市公安局

    根据路段实际情况,在有条件的路段,增加夜间停车路段20条。

    8月30日前

    总分1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协同开展辖区内车行道泊位新增、修补、规范工作,增加停车泊位供给量。

    8月30日前

    总分20分;视完成情况给分。

    协助各区加快推进老旧小区的道路交通改造,实现“社区道路交通微循环”。

    8月30日前

    总分20分。每超额完成1个,加5分。

    加强车行道停车管理,严肃查处机动车、电瓶车乱停放行为。城市主干道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控制在每5公里2辆以内。

    至测评结束

    总分30分。5单位公里内违停不高于2辆/公里的得30分,有违停的超过1辆扣1分,扣完为止。

    加强对非机动车在车行道的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管。

    至测评结束

    总分10分。检查时发现车行道上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至测评结束

    总分10分。未按期报送材料、无故不参加会议,不及时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市财政局

    加强道路维护、停车场建设等停车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资金保障。

    至测评结束

    总分80分,检查发现因资金保障问题造成项目建设迟滞的,每起扣10分。

    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至测评结束

    总分20分。未按期报送材料、无故不参加会议,不及时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完成新增配建停车位4000个以上。

    9月30日前

    总分8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至测评结束

    总分20分。未按期报送材料、无故不参加会议,不及时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市建设局

    规范城市道路施工,及时修复人行道路面的破损等,有计划、分阶段的展开,建立区域全覆盖的长效管理机制。

    至测评结束

    总分50分。发现路面破损、盲道存在断头、破损等问题的,每处扣1分。

    协同完成市区道路泊位施划工作。

    8月30日前 

    总分20分;视完成情况给分。

    出台小区停车秩序管理相关规定,明确小区停车管理要求,确保小区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有序

    8月30日前 

    总分20分。要求出台相关政策并有效实施,视推进情况扣分

    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至测评结束

    总分10分。未按期报送材料、无故不参加会议,不及时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市交通运输局

    加强对市区沿街车辆维护行业的监管,规范经营行为。牵头开展相关违法行为联合整治,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至测评结束

    总分30分,检查时发现企业有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每起扣2分。

     

    牵头制定共享单车总量规模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共享单车监管信息平台。

     

    8月30日前

    总分50分,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落实设施的,得30分;建立共享单车监管信息平台的,得20分。

    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至测评结束

    总分20分。未按期报送材料、无故不参加会议,不及时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市市场监管局

    负责办理共享单车经营企业工商登记,依法查处规范无照经营行为。

    至测评结束

    总分20分,检查时发现有一家共享单车企业未注册的,每起扣5分,发现存在不允许注册但乱注册的,每起扣10分。

    加强停车场经营主体证照办理情况的监管,依法查处规范无照经营行为。

    至测评结束

    总分20分,检查时发现停车场有无照经营行为的,每起扣5分。

    加强市区各类对外经营停车场所的规范停车收费情况的监管,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违规停车收费行为,确保金华停车收费服务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至测评结束

    总分40分,检查时发现有停车场存在乱收费、未明码标价等情况的,每起扣5分。

    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至测评结束

    总分20分。未按期报送材料、无故不参加会议,不及时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会同城投公司,进一步完善市区停车诱导信息的发布和应用。

    8月30日前

    总分25分,视情扣分。

    会同城投公司,进一步完善市区停车信息智能管理系统平台建设

    8月30日前

    总分25分,视情扣分。

    完善公共自行车系统服务,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对公共自行车运营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督促运营企业及时更新自行车,不少于2000辆。

    7月30日前

    完成任务的,得30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至测评结束

    总分20分。未按期报送材料、无故不参加会议,不及时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城投公司

    规范停车场所的停车收费管理、停车泊位设置,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9月30日前

    总分30分,完成情况视情得分。。

    实现所有政府投资建设的经营性停车场动、静态信息接入停车信息管理平台并上传发布。

    9月30日前 

    总分20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加快推进道路停车收费管理,运用价格杠杆,提高道路停车泊位的周转使用率。

    9月30日前

    总分30分。制定方案并实施,视推进情况得分。

    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至测评结束

    总分20分。未按期报送材料、无故不参加会议,不及时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