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762512299C/2025-00569

  • 文件名称: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市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2025-01-2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5-01-26 17:18:40 来源:市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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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图解版)
  • 朗读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综执法发〔2025〕2 号)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5号)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每隔两年组织清理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对2024年10月31日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清理过程

    经过全面筛查论证,我们对之前没有走过行政规范性文件流程、无需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管理的或已经废止的30个文件进行了剔除,不再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此次主要针对现行合法有效的16个行政规范文件依法进行清理。

    三、清理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金华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暂行办法》。

    四、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分为两个目录,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8个)、全文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8个)。未列入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五、实施时间

    《通知》自2025年2月27日起实行。

    解读机关: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82103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