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762512299C/2025-00012

  • 文件名称:

    2024年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市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2025-01-1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2024年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14 17:26:45 来源:市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开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报中的统计数据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人民西路320号,邮编:321000,电话:0579-82103600,传真:0579-8210366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开办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全局工作实际,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时效,统筹谋划推动政务公开内容形式、平台载体和工作基础提质增效,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官网主动公开信息154条,“金华综合执法”微信公众号共发布105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引入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2024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4件,其中自然人申请4件,已全部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优化市局政务公开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公开标准、要求,压实部门工作职责。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工作机制,着重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时效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完善平台建设,健全技术保障、查错查纠等机制,加强技术运维,常态化开展政务信息涉政不规范表述、涉政错误表述等敏感有害信息自查。在政务新媒体公开方面,依托局门户官网、“金华综合执法”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明确审查职责,加大监督力度。强化内控培训,设置专人专职网站“每日一巡”,对网站错别字、逾期栏目、错误链接等问题进行检测并及时整改。通过网站、电话、民呼我为平台等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截至2024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3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6958

    行政强制

    1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公开内容待丰富、政策解读单一、队伍专业水平需提升等问题和不足。改进情况:一是拓展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继续按照条例所明确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优化公开方法、创新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二是创新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将“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城市精细化管理等工作信息内容进一步丰富,统筹用好“报、台、网、端”各宣传阵地,加快推进宣传资源融合发展,切实提高解读质量,有效回应社会关切。三是不断提升队伍建设水平。组织信息公开业务学习、交流和培训,提升建设系统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相关链接:2024年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