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762512299C/2024-00073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486号提案答复的函
市行政执法局
2024-06-06
主动公开

朗读
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明确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界限和职责范围”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规范化建设工作,于2022年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乡镇(街道)按照专职专岗的要求对派驻执法人员实行管理,原则上不联村、不联企,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专业性、办案的独立性和队伍的完整性”;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创新制定《金华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全文共7章88条,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机构设置、力量配备、工作职责、能力提升、内部管理、执法保障等方面作出系统性规定。
二、关于“健全联系制下沉执法人员管理考核办法”的建议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以来,我市全面推行县级部门派驻人员与乡镇(街道)干部一体管理、一体使用机制。各县(市、区)和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门相继出台管理考核办法,健全下沉人员“县属乡用共管”机制,明确人员管理、绩效考核等。各地管理考核办法突出平时考核,重点围绕“五度”(政治表现度、岗位胜任度、勤勉敬业度、担当争先度、廉洁自律度)等方面,进一步考准考实干部现实表现,考核结果与派驻干部职务职级晋升、选拔使用、奖金分配挂钩。同时,对派驻干部实行积分制考核,乡镇(街道)和派出部门分别占70%和30%的权重,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管理考核权,针对性解决以往对派驻干部“看到管不到、管到看不到”的问题。
在联系制下沉人员考核管理方面,建立了“每人每周在每个联系乡镇(街道)办公不得少于一天”的“三每”制度,“必须参加乡镇(街道)定期组织的执法工作例会、必须参加乡镇(街道)组织的集中执法活动、必须及时有效响应乡镇(街道)发出的召集指令”的“三必到”制度,以及优化日常考核奖励机制等措施,持续强化包片联系人员属地管理,更好地激发基层执法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县属乡用共管”机制推行以来,基层反映派驻干部的融合度、主动性在不断增强,有力强化了乡镇(街道)工作力量。 下步,我们将配合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督促各县(市、区)严格执行执法人员下沉管理办法,落实好下沉执法人员待遇保障,加强下沉执法人员培养使用,切实提升基层执法队员归属感、获得感、使命感。
三、关于“对县(市、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基础设施规范化建设加强资金支持”的建议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持续加大行政执法改革经费保障力度。2021-2023年,全市财政分别安排专项资金3287万元、4148万元和4913万元,重点保障执法车辆、执法装备、执法服装、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数字化建设。2024年,全市各级财政预算已安排“大综合一体化”专项资金5417万元。
关于对县(市、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基础设施规范化建设加强资金支持的建议,在落实中央关于政府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前提下,市财政局建议优先通过调整现有经费的支出结构,整合各级各部门资金、资产、资源,做到“一钱多用”,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加强“大综合一体化”的综合保障力度;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局可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在不突破现有支出标准前提下,提出综合行政执法相关装备配备、规范化建设要求,由各级财政部门做好经费保障。
我局将积极与县(市、区)党委、政府对接,推动各地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规范化建设加大重视程度和财政保障力度,解决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独立办公用房少、执法装备不足等问题。
四、关于“加强培训,提高执法水平”的建议
按照建设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要求,建立高效协同的培训实施体系,常态化开展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和技能大比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促进“1+8”行政执法队伍的融合。
组织部、司法局、综合执法办和相关行政执法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定期组织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乡镇(街道)建立“每周一研讨、每月一课堂、每季一测试”制度,并结合实际开展岗位大练兵、大比武、大竞赛等活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实战能力和水平。2023年,全市共开展各类执法培训89批次,培训执法人员5456人次,促进队伍从专科向全科转变。2024年一季度,实施“个人素质、专业能力、培训资源、数字赋能”提升行动,共开展培训12次,覆盖1800余人。
联系人:陈*兰 联系电话:82103630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