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762512299C/2024-00057
关于做好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市行政执法局
2024-04-30
主动公开
朗读
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办、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解决多头、重复、低效检查问题,进一步减少扰企扰民、提高企业和群众对行政执法的获得感,根据《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指挥和协作配合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做好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金华市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我办在统筹市级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协调制定了《金华市2024年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现予以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汇聚监管合力。强化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制定和实施,是加快构建全覆盖的整体政府监管体系、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的必要举措。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办和市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工作举措,全力抓好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落地落实。县(市、区)综合执法办要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制定本地区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市级检查任务牵头部门要积极会同参与部门,细化实施方案,按照计划有序推进落实各项联合检查任务,各参与部门要根据职责积极响应、密切配合、照单履职,形成监管合力。
二、明确工作重点,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办和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制定行政检查任务,按时保质推进各项检查工作开展,将检查情况同步录入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采取“四不两直” 暗查暗访形式开展行政检查的,执法部门要根据检查结果相应调整后续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通过核查、巡查、抽查等方法全面履行监管执法职责,实现监管全覆盖、执法全闭环。
三、加强督促指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办和市直有关单位要落实专人对工作计划开展情况跟踪督促,定期开展自查。市级执法部门要对各县(市、区)检查工作加强督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普遍性和突出性问题。要及时总结阶段性工作实施情况,收集相关典型案例,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宣传,扩大“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营造监管对象自觉配合相关执法检查工作的社会氛围。
附件:1.金华市2024年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任务)表
2.市直有关单位名单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
附件1
金华市2024年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任务)表
序号 | 监管事项 | 行政检查事项 | 监管对象 | 监管范围 | 监管类别 | 监管方法 | 监管频次 | 实施方式 | 实施主体 | 实施层级 | 备注 | |
事项代码 | 事项名称 | |||||||||||
1 | 对档案工作的监管 | 330675015000 | 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档案工作的行政检查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 本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 现场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检查 | 年度 | 单部门 | 档案主管部门 | 市本级 | “双随机”计划 |
2 | 330675016000 | 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行政检查 | 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 本级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 现场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年度 | 单部门 | 档案主管部门 | 市本级 | “双随机”计划 | |
3 | 330675014000 | 对档案服务企业受托从事档案整理、寄存、开发利用和数字化等服务的行政检查 | 受托从事档案服务的企业 | 承揽本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档案服务外包业务的档案服务企业 | 现场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检查 | 年度 | 单部门 | 档案主管部门 | 市本级 | “双随机”计划 | |
4 | 330675013000 | 对档案馆档案工作的行政检查 | 档案馆 | 本级国家档案馆 | 现场检查 | 核查、专项检查 | 自行确定 | 单部门 | 档案主管部门 | 市本级 | ||
5 | 对电影放映活动的行政检查 | 330639068001 | 对电影院设立情况的行政检查 | 电影放映经营者(企业、个人) | / | 现场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年度 | 多部门联合 | 新闻出版局、卫健委、市监局 | 县级 | “双随机”计划 |
………(详见Excel表) |
附件2
市直有关单位名单
市委办公室(档案局)、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市委统战部(民宗局)、市委网信办(市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粮食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人防办)、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行政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金华海关、市气象局、金华双龙风景旅游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