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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0762512299C/2024-00028

  • 文件名称: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发布机构:

    市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2024-02-2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4-02-27 16:25:31 来源:市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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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2023年,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司法厅、省综合执法办的部署和年度中心工作,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提升城市综合治理能力为重点,纵深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圆满完成法治金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要求。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一)纵深推进执法改革,统筹协调更加顺畅。

    按照全省改革攻坚部署,纵深推进全域“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相关工作获国家部委及省级领导批示10次,承担司法部试点3个、省级试点8个,获评省级示范项目、“最佳实践”15项,在全国相关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2次,在全省改革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财政部、司法部等省部级单位来金调研考察6次,承办全省现场会活动2次。

    推进统筹机制建设。领导机制更健全,市县两级调整由市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党委或政府领导担任综合执法办主任,统筹领导更有力。指挥体系更完善,印发实施《关于健全完善金华市行政执法指挥体系的实施意见》,建立全域畅通、互动共享的指挥体系,建成市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创设指挥调度、执法态势、三色预警、考核评价、县级中心、应用集成6大模块,构建未成对一个中心、一个平台、三级指挥体系、N项规则规范的“1+1+3+N”工作体系。

    推进执法监管联动。充分运用“三书一函”工作机制,强化任务跟踪闭环,将各类数据情况与风险问题,通过执法建议书、执法督办书和风险提示函等形式函告责任单位,2023年全市共发送“三书一函”415份。结合金华特色产业,形成“僵尸车”治理、农家乐执法监管“一件事”等19件执法监管“一件事”,在全链条闭环中提升监管执法成效。其中电气焊安全监管“一件事”被中央、省市发文推广,获省委书记易炼红,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文光的批示肯定;僵尸车治理“一件事”入选全省“监管一件事”标志性成果,获省住建厅推广,在国家发改委简报刊用;深化房屋装修监管“一件事”获省委改革办“浙里改”推广。

    推进镇街改革落地。制订《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工作规则》《金华市赋权乡镇(街道)执法事项动态调整机制(试行)》等制度,围绕“处罚办案、社会反响”等方面,开展综合执法事项和124个赋权乡镇(街道)事项实施情况的全面评估,提高赋权事项精准度。全省率先制订实施《金华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完成首批18个乡镇(街道)规范化建设示范点验收,部署开展第二批示范队创建工作;出台《金华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乡镇(街道)考核细则》,对全市146个乡镇(街道)进行考核评价、通报晾晒。

    (二)全力护航中心工作,城市治理成效突显。

    抓城市运行风险防控。推进消防通道违法建筑专项整治,编制出台《消防通道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实操手册》,创新“三单制”全程跟办、“五个现场”工作法、“验证式”执法等,累计排查生产经营单位19.2万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3万处;立案查处占用消防通道等消防救援领域案件2.2万件,罚款252万元;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建筑垃圾、违法建设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办理建筑垃圾案件3088起,办理燃气执法案件1.18万起,行刑衔接案件7起,办案量位居全省前列。

    抓城市容貌品质提升。打好“精彩金华迎亚运”城市环境风貌提升攻坚战,强力推进市容秩序巩固提升、户外广告优化提质等“八大提升行动”,清理规整各类“破、旧、乱、错”户外广告4.5万余处,依法拆除1.2万处;牵头开展全市LED屏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协同做好市区公共自行车站点LED屏、沿街商铺走字屏、大型LED显示屏等2000余处点位亚运主题宣传标语及视频轮播,全力营造浓厚氛围;高标准创成10个“高品质示范街区”、10条省级“街容示范街”和10个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样板区。

    抓“三改一拆” 无违建创建。累计处置违法建筑950.36万平方米,为省定任务的425%,处置量全省第一。无违建创建工作继续稳守第一方阵,获评各类奖项17项,创成“无违建县(市、区)”5个、无违建创先争优示范县(市、区)4个,预计获城乡建设用地320亩指标奖励。

    抓垃圾分类持续领跑。连续两季度位列全国生活垃圾分类评估第2名,全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保持“零填埋”,总量持续保持负增长(-0.3%),分类覆盖率、无害化处理率、资源化利用率均达100%。高标准完成示范创建,创成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432个,进度达108%。收集提炼典型案例,11篇经验做法入选《全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典型案例》。

    (三)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制度规范更加健全。

    规范提升法制审核。制订《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案件法制审核工作规范》《法制审核意见书》,修订《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建立重大行政决定三级法制审核制度,把好质量关。审查规范性文件5件,审查招投标文件(合同)60件。同时,通过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浙江一剑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局常年法律顾问,充实法制审核指导力量,加强问题研判能力。

    强化提升案件质量。制订出台《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考评办法》,抽取、评查并通报各县市区局执法案卷407件,县(市、区)局案件质量明显提升,在2023年省、市组织的多项案卷评查中,捷报频传:3个案卷入围长三角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系统优秀案卷;4个案卷被省林业局评定为优秀案卷,占优秀总数20%;5个案卷被评为金华市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优秀案卷,占优秀总数38.5%。

    自查完善“三项制度”。结合全国第三批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进一步推进执法公正、公开。完善执法信息公示,梳理规范单位权责清单、综合执法事项动态调整清单、执法事项自由裁量清单等,提升执法工作透明度。开展行政处罚结果公开自查整改,自查公开案件信息5651条,在自查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处罚结果公开的格式、内容,建立处罚结果公开同步审核制度,防止敏感信息公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强化执法争议化解。建立全市综合执法系统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定期报告制度,及时跟踪指导案件矛盾化解工作。建立典型案件分析和每半年案件质量分析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驻局法律顾问作用,定期分析研判各单位行政争议、红色预警案件和典型案例,并建立典型案件库,指导各县(市、区)局整改应对疑难问题。2023年,全市综合执法系统提起行政复议案件67件,提起行政诉讼案件36件,无被确认无效、撤销、确认违法等情况,实现败诉案件“零”目标。

    (四)致力提升法治营商环境,助企纾困落到实处。

    惠企便民举措落到实处。制订《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助企纾困”行动方案》,提出惠企便民17条措施,指导各县(市、区)局积极助推经济复苏;全面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出台全市综合执法系统首批“包容免罚”51项事项清单,在相关领域推行轻微不罚、首违免罚措施。

    减少执法扰民落到实处。深化说理式执法、非现场执法、教科书式执法等举措,落实“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双随机、“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在教育培训、食品药品、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领域开展“综合查一次”2763次,减少扰企25632次,跨部门联合随机监管率63.7%。

    普法宣传教育落到实处。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工作原则,将普法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全过程,围绕执法实践中群众关心、关切的重点领域,利用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普及法律知识。在局“金华执法”微信公众号“以案释法”专栏适时推送案例信息,加强普法宣传。在法律文书送达时同时送达法律法规相关条款、信用修复操作流程等内容,促进管理对象更知法、懂法、守法。

    民生事项服务落到实处。超前完成民生实事项目,在市区二环内7个轨道交通站周边迁建14个公共自行车站点,完成率达140%,实现换乘衔接率100%;参与站前区域秩序引导、问询指引、乘车帮扶等工作,为市民、旅客提供便捷、良好出行服务,全年浙里办568(我来帮)达8万余次。

    (五)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建设,队伍管理更加规范。

    以学习培训增强执法队伍业务能力。根据年度培训计划,通过设立案例库、顶岗交流、业务培训、比武练兵等形式,开展分层分级培训授课、练兵比武90余次,培训人员近2000人次;组织“提能力、转作风、促发展”专题培训,覆盖全市1+8执法队伍3197名执法人员。

    以监督检查提升办案人员责任意识。按照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执法办案规范化存在薄弱环节”“基层办案存在数据造假”等问题整改,全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办理不认真、不规范、不严谨问题大排查”行动,核查案件25万余件,查摆瑕疵问题1427个,全部整改到位。跟踪督办纪检监督“红色预警”案件,以错案纠正倒逼办案责任落实。同时,组织督查小组,紧扣“三项制度执行、法制审核责任落实、执法记录仪规范使用情况”等问题,开展督导检查暗访11轮次,对发现的问题逐一销号整改。

    以规范化创建提升队伍整体形象。培育省、市两级执法队伍创建品牌,以创建载体为抓手,促进执法队伍规范化整体提升。扎实推进省级“枫桥式中队”创建,2023年创成省级“枫桥式中队”5个,培育省级“枫桥式中队”4个并通过省级验收;突出党建引领,开展市级“红色基层示范执法队”规范化创建,经考核评定,44个中队被评为“红色基层示范执法队”;以提升乡镇执法队伍管理为目标,开展“金华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示范队”创建,打造了义乌市苏溪镇等9支乡镇(街道)行政执法队示范队。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压实主体责任。发挥局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党委会、重大案件研讨会等形式,听取局各处(室)及县(市、区)局(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营造学习氛围。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执法人员培训等重点内容,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平台作用,不断提高理论学习质量,开展学法用法考试、典型案件汇编、岗位技能比武等活动,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强化带头示范。局党委书记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本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做到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重点抓、相关科处室配合抓”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

    深化廉政建设。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重大决策、大额经费支出、人事任免、规范性文件等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认真履行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按要求履行相关职责。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分层分级廉政谈话等工作机制,深化党的作风建设,保障队伍廉洁自律。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制度执行凸显短板。尽管市县两级执法部门已聚焦执法办案全生命周期,建立或完善了从巡查发现到结案归档执法办案全流程规范制度文件,但在实践中各项制度的刚性落实还不够到位,一线执法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还有存在,部分单位习惯通过下达各种硬性考核指标、突击性整治来展示工作成绩,长效管理措施不到位,难点问题整治有待突破,须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规范办案仍有欠缺。对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重视还不足,具体表现为执法办案不认真、不严谨、不规范,现场办案调查取证流程固化,文书制作依赖模板,当事人相关证照(号码)核对不够详细;执法人员应对新型违法行为的举措不够多,对法律法规的适用还不够严谨。

    (三)协同执法存在堵点。部门间执法衔接配合有待加强,存在案件办理参与度不高、案件跟进不及时、案件移送质量不高等问题。乡镇(街道)对下沉执法力量的统筹力度不足,“一支队伍管执法”水平不高。部分执法事项对专业性要求高,且案件发生率低,案件办理经验无从借鉴,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办案能力跟不上。

    四、2024年工作总体思路

    2024年,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聚焦改革、行政、执法、服务、队伍五大板块,进一步推进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高质量提升,做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文章。

    (一)抓好改革攻坚再深入。紧盯省综合评价考核指标,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规范化建设,紧扣“基层管理迫切需要”和“乡镇(街道)能够承接”两个关键,科学开展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迭代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加快构建指挥平台为中枢、横向部门协同和纵向市县乡贯通的行政执法指挥体系,实现统一指挥、资源整合、协同顺畅;充分发挥“三色预警”功能、强化“三书一函”机制,倒逼依法履职,形成“清单化管理、责任化落实”闭环,推动市域执法改革质效实现整体跨越。

    (二)抓好依法行政再推进。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动态管理和备案审查,推进裁量标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加快清理违反法定权限、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处罚事项,做好《金华市机动车和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和《金华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立法起草工作;完善行政执法职责争议协调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自纠和责任追究;健全行政处罚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优化“简案快办”措施,拓展“行政行为码”应用范围,实行“亮码检查”“查收评价”。

    (三)抓好执法质量再提升。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力整治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等突出问题,深化案件“不认真不规范不严谨”问题大排查行动,做强不合格案件撤销通报制度,坚决治理各类违规立案、虚构案件等行为,全力做好5月份“全国第三批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实地核验迎检工作;加强法制审核力量,紧盯法制审核环节,强化对开发区分局、双龙分局案件法制审核的指导监督力度,对重大案件实行提级法制审核;全面规范提升案件办理,2024年底实现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式执法”全覆盖,确保优秀案卷数量继续保持全市乃至全省前列。

    (四)抓好管理服务再优化。锚定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化“增值化”改革理念,扎实推进3个“行政执法增值化”试点项目培育,深化“惠企便民”17条举措,统筹“综合查一次”,指导办理企业合规类案件,在推广第一批(5个领域51项)基础上适时出台第二批包容免罚清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广一站式集成办理、体检式指导服务、闭环式执法监管,常态化开展“一月一主题”联合执法行动,聚焦民生、安全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形成高压管控态势;创新发力优化执法监管,拓展执法监管“一件事”应用,鼓励各地探索创新,结合本地实际,形成特色“一件事”,打造标志性成果。

    (五)抓好队伍建设再规范。着力破解综合执法力量下沉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优化完善“县属乡用共管”机制,强势推进队伍正规化、标准化建设;深化推进“枫桥式中队”、“红色示范基层执法队”等规范化创建,擦亮基层党建品牌,夯实执法根基;实施“个人素质、专业能力、培训资源、数字赋能”提升行动,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模式,突出实战实效,以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一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