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试行)》于2022年9月30日在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http://xzzfj.jinhua.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天的公示期,截至2022年10月15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人民西路320号403室,邮编:321001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8803495@qq.com
联系人:张子林,电话:0579-82288518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