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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推行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意见》于2022年12月9日在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http://xzzfj.jinhua.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天的公示期,截至2022年12月20日,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金哲 联系电话:82288518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