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762512299C/2022-00250

  • 文件名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梅花”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 发布机构:

    市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2022-09-1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进一步做好“梅花”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日期:2022-09-14 09:03:38 来源:市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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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市局机关各处(室),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站前管理中心:

    据省气象台最新预报,今年第12号台风“梅花”(强台风级)在9月13日17时中心位于距离浙江省象山县南偏东方向约405公里的海面上,14级(42米/秒),955百帕。预计“梅花”将以每小时15公里左右的速度向北偏西方向移动,最大可能于9月14日下午至夜里在三门到舟山一带沿海登陆(台风级或强台风级,38~45米/秒,13~14级)。省市防指已于9月13日17时启动了防台风I级应急响应。为全力做好防台各项防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值班带班等制度,局主要领导已于9月13日晚7时进驻市防指办参加现场调度;局班子领导和值班人员加强夜间值班值守,确保防台信息指令畅通。非值班人员要全员待命,做好备勤工作,及时关注浙政钉工作群内信息,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二、迅速落实应急处突。督查指导大队牵头负责应急处突工作,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备勤,所有人员必须在收到工作指令后半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第一时间参与抢险救灾,做到快速响应、有效处置应对。    

    三、做好紧急信息报送。遇到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同时,各单位要强化防汛防台工作纪律,市纪委监委将开展监督检查,对防汛防台中履职不力、擅离职守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