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考评优秀单位的通报

日期:2022-02-07 11:09:58 来源:​市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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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局):

2021年,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九次、十次会议及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建引领、清廉执法、省内标杆、全国一流”的总目标,实施重点工作“揭榜制”,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狠抓行政执法办案质效,助力全覆盖监管体系和全闭环执法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为综合行政执法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根据《2021 年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考评细则》(浙综法发〔2021〕3号)、《关于对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工作开展考评的通知》,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武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2021年度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考评优秀单位。

特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