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第三条(编制程序)、第七款(社会公布)之要求,现将2022年度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如下: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基础目录》 | 市政府 | 市行政执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1.5月30日前,完成合法性审查; 2.6月30日前,提交市政府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