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区积极探索“检执联动”机制 推进执法司法高效衔接

日期:2022-11-08 10:13:59 来源:​市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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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区聚焦执法与司法协同联动,探索形成数字化协作、行刑衔接、协作配合、线索移送、联席会商等“检执联动”工作机制, 推进了执法司法高效衔接。今年6月以来,实时共享行政执法案件量达到1万余件,精准监督纳入改革的行政处罚2117项、监管事项4898条,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

聚焦协同联动一体化,实现一套机制创新

01

完善检执统筹协调机制

婺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协同指挥应用形成“1315”快速处置机制,实现处置效率提升49%。出台《关于加强数字化整体智治协作的实施意见》,联合成立“检执联动”办公室,强化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线索移送,进一步完善检察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协作体系。安排专班专人对接联络,每周定期开展联席会商研讨,深化日常事务的统筹管理,加快协作联动步伐,做好数据安全保障,进一步畅通互通互联渠道。

02

建立数据权限分类机制

第一时间明确数据共享和开放内容,完善数据开放审批流程,确定审批环节、审批部门、审批时效等要求,细化双方履职协作清单,强化更新归集速率,提升信息协同能效。根据业务需求,贯通燃气监管、渣土车管理、危化品监管、烟道治理等特色场景应用,打通机动车监管、危化品运输监测等多个重点领域治理系统,建立主动感知、信息提醒、监督督促闭环。依托数据共享及数字模型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督,精准发现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以法律监督倒逼执法规范化。目前,已研判执法数据5000多条、非诉执行案件1102起,办理各类法律监督案件78起。

03

健全协作配合办案机制

强化线索移送、案情通报、专业协助、结果反馈等环节的实时对接,追求检执互通互动“零时差”,实现违法行为、线索以及监管监督结果的高效顺畅流转,从受理源头着手实现司法执法全过程协同互作。联合办公以来,已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协作8次,行政执法部门先后为检察机关提供非诉执行线索、公益诉讼线索、行刑衔接线索等各10余条,重新启动了多起未执行到位案件的执行程序。

聚焦数字赋能高效化,实现一个平台贯通

01

信息“一网汇聚”全共享

依托全国试点的自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协同指挥集成应用数字化场景,嵌入“检执联动”模块,增设检察监督功能,实时共享行政执法划转目录、职权职责清单等信息2433项,构建执法协同、研判裁决、联合监管等数字化监督形式,连接15个部门管理领域,着力打破执法司法信息壁垒,推动“全面兼容、全维协调、全息管理、全程闭环”的执法司法流程。平台初步对接后,已有效实现2万余条行政执法案件和审批许可信息的实时共享。

02

事项“一网流转”全畅通

以深化“监管一件事”集成改革为载体,精准把握联动协作时、度、效,梳理共享信息数据和协作事项清单,建设事件预警、数据研判、行为过滤等数字模型,打通多部门联合监督、技术鉴定等系统通道,贯通17支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重塑跨部门办案办事流程,实行线上流转联动。今年以来,结合全市低效工业用地专项整治工作,针对违规变更用途问题,协同主管部门集中走访摸底同类问题5处,督促属地政府依法拆除违法占地、处置违规变更用途面积2万余平方米。

03

安全“一网监测”全覆盖

根据安全需求和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感知和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完善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建立数据隐私保护、安全加密、调用异常监测等机制。以事件预警、字段提取、行为过滤等规则谋划专项数字模型,更加有力突破执法司法领域重点问题。开展数据安全风险信息报送与共享试点工作,持续增强风险防范处置能力,全面深化了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

聚焦重要环节规范化,实现治理效能提升

01

着眼争议解决“安民心”

检察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彼此加强沟通交流,对裁判结果、审判和执行程序等进行研讨并促进争议问题解决。积极支持案件化解工作,重点关注征地拆迁、政府信息公开等领域,通过释法说理、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形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今年以来,通过“检执联动”累计调处化解行政争议案件2起。

02

着眼重点领域“解民忧”

行政执法部门发现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 领域的公益损害案件线索同步移送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受理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启动公益诉讼办案程序,并将相关结果抄送区综合执法办。目前,已精准监管非法收购野生动物饭店4 家,依法处置应罚未罚的违法销售药品人员9名,协助属地主管部门解决“两房一店”、重点企业、瓶装和管道燃气使用等问题30余处,办理安全生产、民工工资权益保障等领域案件8件,督促收回行政罚款14万余元。

03

着眼行刑衔接“护民生”

行政执法部门发现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侦查机关处理的同时抄告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依法受理并审查行政执法部门应当移送而不移送、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等问题,视情提出检察意见或进行立案监督。成立“检执联动”办公室以来,做到行刑衔接案件无缝对接、双向衔接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