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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0762512299C/2021-00029

  • 文件名称: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发布机构:

    市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2021-02-0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1-01-28 08:43:34 来源:市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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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市人民政府:

    2020年,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圆满完成《2020年法治金华建设工作要点》中明确的各项任务基础上,以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以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聚力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和业务水平,为建设现代化都市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1.全省首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模式。根据《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9〕5号),我局选取义乌佛堂镇进行“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划转27个领域852项执法事项,是全省划转事项最多、推进速度最快、资源整合最优、治理效能最好的首批五个乡镇试点之一。实现了基层执法与社会治理的有效衔接、良性互动,获省改革办、跑改办《领跑者》刊登和时任省委书记车俊、常务副省长冯飞、政法委书记王昌荣等多位领导批示肯定。同时,总结推广佛堂经验,积极推进东阳市南马镇第二批基层综合执法改革试点。

    2.全省首创县域“全域集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模式。根据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会和袁书记讲话精神,我局选取婺城区开展“全域集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着力打造六大体系,达到执法效能提高、执法成本降低、群众办事方便的目的,解决无人管、多头管等问题,实现“碎片化”向“一体化”转变。

    3.全省首创“执法监管集成服务”联合执法模式。在金华高铁站站前区域率先推行“3+N”联合执法模式,深化“服务+监管+执法”新理念,实行“八个统一”,实现了“综合查一次”,达到“六个没有六个有”。根据第三方测评结果,投诉下降57%、违法行为减少65%,群众满意度提升到99.99%,成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标杆项目。创新“一圈六方”管理模式,从“部门多次查”变“综合一次查”,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双提升。联合执法机制建立以来,已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160余次,现场教育纠正各类轻微违法行为10万余起、处罚4500余起。

    4.综合行政执法事项100%划转到位。根据省综合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理清行政监管事项清单、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职责边界,并于9月底前将省综合行政执法目录事项全部划转到位。

    二、落实依法行政,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1.“1+3+X”行政争议联防联调机制有成效。做到行政争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预防与化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20万余件,实现行政争议零信访、行政复议零撤销、行政诉讼零败诉,为全省第一,破历史记录,得到省委袁书记肯定。全市137个基层执法中队成为“无讼”中队,占全市144个基层中队总数的92%。

    2.积极探索创新执法方式。全省首创“教科书式执法”“说理式执法”“三色单三步工作法”“执法进社区”,更好地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消除执法工作的随意性,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据第三方调查显示,社会公众对执法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给予的正面评价率达97.2%。一年来全市人行道违停相关行政复议案件共56起,同比2019年329起下降82.97%。袁家军书记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会上推广“教科书式执法”;“说理式执法”在全省住建系统推广。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19〕2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通过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开展执法培训、加强执法监督等措施,提高执法效能,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真正落地,全力推进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过程全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三、抓好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治素养

    1.分级分批开展学习培训。先后组织了规范化建设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新进执法队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法治审核业务培训和执法辅助人员培训等活动,目前本市系统内执法持证率超90%。12月中旬,组织执法业务骨干开展专项业务培训,邀请省执法办领导和房地产、气象等相关领域的老师授课,为更好地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和下一步地方扩展目录的相关行政处罚事项奠定了理论基础。 

    2.实施标杆品牌建设工程。首次提出“把党支部建到队上”,推动党组织扩展到每个综合执法工作单元,确保全市144个基层执法中队都有党支部,利用基层党建出生产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城市红管家”、“贴心服务+红色驿站”“568志愿服务队”等红色服务品牌应运而生。今年以来,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开展了观看先进典型教育片、开展党性知识竞赛、上“微党课”等各种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强化综合执法队员的政治意识和身份意识。

    3.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组织全局人员参加“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和测试;开展党委理论学习、市委党校教师专题授课、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治课等多种形式集体学法活动;完善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每半年召开中层正职干部述职述法工作会议,抓好行政执法内部监督。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化依法治理,规范法治行为。

    四、推进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基础根基

    1.大力开展“最佳实践中队”创建活动。按省基层队所“三年达标计划”,我局拉高标杆,在原41项省标基础上,创新了20条“金华标准”,全市144个派驻基层执法中队规范化创建达标率达92.4%。在“最佳实践”中队创建基础上,大力开展“枫桥式综合执法中队”创建活动,由市局考核把关,每年选树2个“枫桥式执法中队”,用标杆带动和引领全域基层中队向“枫桥式执法中队”靠拢,达到“培育一个、宣传一个、表扬一个、激励一片”的效果。

    2.完善制度配套促规范。我局出台并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15项配套制度,对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责任倒查追究“六道关”全流程管理。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律师顾问覆盖率、一般程序案件网上办理率实现4个100%。编制完善《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事项履职指引》(学习版)及配套《法律法规摘要及职责边界清单》、《金华市地方法规实务》,确保执法有依据、全责相统一。

    3.实施能力素质提升工程。通过分级分批开展各种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活动,覆盖率100%,参训率100%,进一步提升执法队员业务能力;开展“执法骨干带徒”活动,营造“以老带新、互帮互学”的工作氛围;开展典型案例分析会和“以案释法”等活动,以实际案例提升队员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实现人人会办案、人人办好案。同时,实现了办公条件整体改善,执法装备总体加强,人员结构更加完善,执法力量配备更强,人员精气神得到很大提振。尤其东阳市、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所辖中队已基本实现了独立办公用房加院子的办公条件。

    五、落实普法宣传,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我局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行政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理念,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普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通过宪法进公共场所、进校园、进社区(村)等多种方式,开展宪法主题学习宣传活动。同时,深化地方性法规宣贯,加大对《金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金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普法宣传,切实提高地方性法规的知晓率和执行力度。

    2.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贯彻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领域(城乡规划、市容管理、暴力抗法等方面)涉黑涉恶情况的明察暗访,紧紧围绕工作职责,强化组织领导,坚持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积极探索标本兼治的新模式。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工作。全市共发放公开信、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35454份,进企业、单位、社区、学校、社团进行扫黑除恶宣传和应知应会知识宣讲近700场。

    3.积极拓展普法阵地。在执法实践中全面梳理犬类管理、垃圾分类等群众关心、关切领域的执法典型案例,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新媒体全覆盖的外宣渠道进行点评和曝光;开设模拟法庭,邀请法律顾问、法制骨干对疑难案件进行分析,以鲜活案例情景再现;在电视台开辟百姓零距离专栏,以3-5分钟短片进行“以案释法”,推进普法宣传入耳入心入脑;在局“金华执法”微信公众号开设“以案释法”专栏,以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处罚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目前,公众号粉丝达11006余人,留言互动人数900余条,形成良好的互动式普法新局面。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