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蓝天2号行动”方案

日期:2020-08-11 10:24:51 来源:​市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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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城管服务中心、站前管理中心:

为积极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的收官之战,贯彻落实中共金华市委七届七次会议精神,为交出建设“重要窗口”行政执法高分答卷而努力。市局决定开展2020年度“蓝天2号行动”,即餐饮场所油烟污染防治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区域

金华市婺城区、金东区、兰溪市、东阳市、义乌市、永康市、浦江县、武义县、磐安县,金华市开发区建成区的餐饮场所,包括: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建成区范围包括:城市建成区、镇建成区、乡政府所在地的建成区。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餐饮场所数量:一是金东区、武义县、磐安县要求检查总数至少50家以上;二是婺城区、兰溪市、东阳市、义乌市、永康市、浦江县,开发区检查总数要求至少60家以上;三是各组检查至少6家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二)对2019年检查的餐饮场所进行“回头看”(检查清单由市局准备)。

(三)餐饮场所首先在附件2的“必查街道、乡镇”项中选择;数量不足部分,由各组组长决定,随机在附件2的“抽查街道、乡镇”中选择。每个乡镇、街道检查数量不超过6-8家餐饮场所。

(四)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中,检查的重点是50座以上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

三、人员安排

由市局另行通知。

四、时间安排

8月12日(星期三)至8月18日(星期二)。

五、领导机构

成立“蓝天2号行动”即中央和省督察整改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总 指 挥:李小庆局长

副总指挥:朱明畅副局长

成    员: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环保交通执法处

办公室主任:陆畅

办公室成员: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局)分管副局长  

六、工作要求

(一)检查时执法人员要求穿制服。

(二)每个被检查餐饮场所,必须拍照记录检查情况。检查人员应认真填记情况表,要求数据准确、内容真实。对有必要拆开的油烟净化装置,应拆开检查清洗情况;检查时应事前断电,并注意安全,完毕后要原样封回。

(三)市局办公室做好检查期间的会务保障,以及市局领导带队检查的车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