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轮犬类管理专项整治“两头乌”行动的通知

日期:2020-08-10 09:56:41 来源:​市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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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局):

为加强犬类管理,决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按照《金华市养犬管理三全一关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轮犬类管理专项整治两头乌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整治时间

    2020812-1231日,其中:812-930日为集中整治期,101-1231日为常态化监管期。

    重点整治时段为每日早7时之前和晚8时之后的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

  2. 整治区域

    各县(市、区)犬类重点管理区,突出公园、广场、沿江步行道、商业街区及居民小区周边等公共区域。

    三、整治重点

        (一)未戴犬牌、不牵犬绳遛狗行为;

        (二)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等行为;

  3. 收容无证犬、流浪犬,捕杀狂犬、病犬。

    四、整治要求

  4. 加强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局(分局)要抽调精干力量,合理安排人员,每天早、晚时段在重点整治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

  5. 重视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媒体,加强文明养犬宣传,鼓励各单位在公园、广场、江堤等区域,设置文明养犬”LED镭射投影等方式方法,营造宣传氛围。

    (三)规范整治。在严格执法办案的同时,讲究方式方法,特别是在处罚及无证犬暂扣收容等过程中,要尽可能避免冲突。各单位要密切与公安部门协同配合,及时获取支援。如突发重大事件,要及时上报。

    (四)强化督考。金华市局将通过突击检查、专项督察等形式,对各单位两头乌整治行动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抄送各县(市、区)和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