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762512299C/2020-02752

  • 文件名称: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市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2020-12-2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0-12-11 16:39:27 来源:市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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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朗读

     

     

    一、制定背景

    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和《金华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暂行办法》的工作要求。

    二、主要举措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对2020年8月31日前局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11件,全文废止的18件,部分条款有效的2件,部分条款修改的12件。

    三、实施日期

    2021年1月10日

    四、解读责任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电话:0579-82103630。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