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762512299C/2020-02752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市行政执法局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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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和《金华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暂行办法》的工作要求。
二、主要举措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对2020年8月31日前局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11件,全文废止的18件,部分条款有效的2件,部分条款修改的12件。
三、实施日期
2021年1月10日
四、解读责任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电话:0579-82103630。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