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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01-19
主动公开
朗读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2019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编制,主要是五大方面内容: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和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金华市政府网”(www.jinhua.gov.cn)和“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http://xzzfj.jinhu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人民西路320号,邮编:321001,电话:82103600,传真:8210366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9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精神,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强化“一把手挂帅,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结合实际,积极实施,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各项业务的整治工作,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向社会公开。2019年我局切实落实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加强了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栏目的公开。2019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部门预决算表 (含部门整体收支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部门预决算情况说明,队伍建设、业务动态、党风廉政等信息402条,发布规范性文件8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
单位: |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19年度 |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8 | 8 | 8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 | 0 | 47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2 | 0 | 229 | |
行政强制 | 7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 | 12787397.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
单位: |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19年度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
单位: |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19年度 |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
审核人: | 施俊帅 | 填表人: | 吴颖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良好,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落实好政务公开的制度性安排,坚持用好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各类公开形式;更加突出重点领域的政务公开,加大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做好城市管理重点领域等信息的集中公开,进一步增强部门公信力执行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着力提升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但与《条例》和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有: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还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途径有待优化;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时效性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