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2019年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日期:2019-07-23 10:38:24 来源:​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为创新犬只管理举措,从源头治理不文明养犬行为,有效减少涉犬举报投诉,保障市民人身安全,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养犬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19年6月至8月,集中整治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2019年9月起,进入常态化管理。

  二、整治目标

  (一)犬类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覆盖面达100%;重点管理区犬只免疫率、办证登记率100%,一般管理区犬只免疫率、登记率达到95%以上;

  (二)重点管理区无证犬、流浪犬基本消除,犬只伤人案件基本杜绝,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居民区散养犬只、不栓犬链遛犬、带犬进公共场所、携犬外出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现象明显减少;

  (四)群众有关违规养犬投诉、举报查处率达100%;

  三、整治重点

  违规养犬行为实施“五个一律”:

  (一)对狂犬一律实行捕杀;

  (二)对流浪犬一律实行收容;

  (三)对重点管理区的禁养犬只、无证犬一律没收;

  (四)对一户多犬的犬只,一律顶格处罚;

  (五)对未办证、未牵绳遛狗、未戴犬牌、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行为,一律处罚。

  四、整治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次实践行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通过各类媒介、媒体,发动社会各种力量,开展声势浩大的文明养犬宣传活动,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严格管理执法。各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自身职责权限和程序,认真开展整治工作,对各类违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要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加强单位间的协作与配合,及时互通信息、沟通情况,对重大案件联合予以查处,提高工作的整体效能。

  (三)注重督查考核。整治期间,各县(市、区)局要采取现场检查、专项督查等形式,对下属中队(大队)和辖区内各职能单位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发现的问题,按照责任归属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金华市局每月也将对各县(市、区)的职能履行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每月通报,并送各县(市、区)和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