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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废止)《2019年度金华市城区马路市场、夜市夜摊、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再整治、再巩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政策解读
2019-07-20
主动公开
(已废止)《2019年度金华市城区马路市场、夜市夜摊、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再整治、再巩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朗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强化城市市容环境秩序管理工作,全面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经研究,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城区马路市场、夜市夜摊、流动摊点和占道经营再整治、再巩固专项行动,制定《2019年度金华市城区马路市场、夜市夜摊、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再整治、再巩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整治范围
市本级二环以内范围,各县(市)主城区,尤其是主次干道沿线、商业街区、医院、学校、集贸市场(菜市场)、车站广场周边区域。
(二) 整治项目
1. 马路市场专项行动。坚决取缔城区各类以路代市、影响道路通行的马路市场或未经审批的临时交易点,引导摊贩入市经营,保障各地城区经营秩序和道路畅通。对各类经审批设置的临时交易市场,要严格督促管理方加强日常监管,防止摊贩外溢,并强化交易区域环境秩序和卫生保洁管理。
2. 夜市夜摊专项行动。一是坚决取缔违规设置的各类夜市聚集点,要求固定店面经营户一律进店经营,禁止占用城市道路摆放经营用具、桌椅、落地灯箱广告,禁止违规搭建各类帐篷、雨篷,禁止露天占道烧烤。二是规范夜市疏导点,对经审批同意保留或设置的夜市疏导点,要严格按照“统一占道审批、统一经营时间、统一卫生保洁、统一监督管理”标准有序经营,明确管理人员、四至范围,确保经营区域周边车辆停放秩序。
3.占道经营专项行动。坚决取缔沿街(路、巷)、商业街区、学校、车站、市场周边商家(住户)各类占用城市道路(含店外占道经营、加工)行为,全面清理城区各类占用城市道路堆放的建材、物资和其它经营、生活用品;全面整治沿街商家(个人)店外占道冲洗、维修车辆行为;全面清理各类沿街占道晾晒衣物行为。
4. 流动摊点专项行动。全面清理城区各类流动摊点,重点查处各类集贸市场(菜市场)外溢的流动水果、蔬菜及杂货摊贩和及校园周边各类流动餐饮摊点,进一步规范居民区、背街小巷各类修补类便民服务点。严格控制城区各类流动早点摊,严禁早点摊擅自占用人行道摆放灶具、煤炉、桌椅、泔水桶及其他杂物;鼓励流动个体早餐摊点参照公司化模式运作,推进早点摊改用清洁能源。
三、实施日期
整治时间7月15日—9月30日
四、解读机关
1.解读机关: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联系方式:8210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