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华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行党支部“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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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办)直属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为深入开展“对标比拼勇赶超”活动,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根据市直机关工委(金直委发〔2018〕17号)文件结合我局(办)实际,决定在局属各党支部推行“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核心,以提升党支部工作质量为目标,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以下简称“六项”)标准化,努力建设有坚强团结的领导班子、有素质优良的党员队伍、有严格规范的组织生活、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有群众满意的作风形象、有高效便捷的党建工作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六有”)的机关党支部,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纪律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推进经济社会事业改革、创新、发展的新优势,为打赢“九场硬战”、打造综合执法铁军、建设“两美金华”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主要内容
以“211”红色堡垒工程建设为主要载体,扎实推行“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主要内容是“2个本子、1套指标和1个平台”。
“2个本子”:《金华市直机关党支部工作手册》,将党支部主要工作及流程、党支部的设置与任务、党支部组织机构和基本制度等七个内容汇编成册,为党务工作者提供简明、实用、规范的业务指导。《金华市直机关党支部工作纪实本》,根据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指标体系设计,包含组织情况、党员名册、学习教育、会议考评、党费收缴等主要活动内容的记实模板,记实情况作为上级党组织对党支部工作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
“1套指标”: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指标(试行),科学构建出金华机关党建“堡垒指数”。
“1个平台”:党建工作信息化平台,将党员“先锋指数”考评与党支部“堡垒指数”考评系统融合,搭建党建工作信息化平台,实现对党支部和党员的动态监督、考核。
三、目标任务
推进局属各党支部“六项”标准建设,实现“六有”目标,做到任务清单化、操作流程化、落实痕迹化、管理信息化。年底前力争全部达标。
四、指标体系
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指标项目分为基本分、先锋分和底线分三大类。基本分包括政治建设、思想建议、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六个方面基本内容;先锋分包括推进中心工作、党建重点工作、创新特色工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内容;底线分为一票否决和倒扣分的项目。详见附件: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指标(试行)。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评分。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考评分由基本分80分、先锋分40分、底线分三部分构成。考评分值在110分(含110分)以上的为“优秀”,90-110分(含90分)为“达标”,90分(不含90分)以下为“未达标”,被一票否决或分值在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列为后进整转党支部。
(二)方法步骤。考核工作一般按照党支部自评、直属机关党委考核验收、市直机关工委随机抽查等程序进行。局属支部于次年2月中旬将自评结果报直属机关党委,在考核验收基础上与2月底前将考评结果报送市直机关工委,由市直机关工委抽查评定。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机关党委要加强对党支部“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以局(办)党委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机关党委委员为成员的党支部“标准 化+信息化”领导班子,按照委员的职责分工,加强指导。各党支部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加强对“标准化+信息化”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年度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分类实施,统筹推进。各党支部在工作中既要坚持刚性的统一标准,又要体现特色的创新做法。直属机关党委要结合所属党支部的特点和实际,加强分类指导,统筹推进。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不断推动先进示范、一般赶超、后进提升,达到整体推进的目的。
(三)强化考核,保证质量。直属机关党委要加强对所属党支部“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情况考核,严格质量标准。考核结果作为推送上级党组织年度星级评定、评优评先、推选文明单位(部门)等重要参考。未完成达标任务的支部取消当年度先进党组织的参评资格。
附件: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指标(试行)
类别 | 项目 | 考评内容标准 | 权重 分 | 自评 得分 | 考评 得分 |
基本分 (80分) | 政治建设 (15分) | 1.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未及时学习贯彻的,每项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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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部署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单位具体贯彻措施。未制定具 体措施的扣1分,未开展的扣2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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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化对党员执行组织生活制度、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 织生活情况检查。支部未开展检查并报告上级的扣2分,领导干部未按要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每例扣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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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党性体检,加强党性锻炼,组织党员过好“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活动。未组织的扣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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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利用微信群、QQ群等及时推送主流信息,传播“正能量”。未落实扣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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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建设 (15分) | 1.制定年度工作(学习)计划、月度(或季度)学习计划、专题教育活动计划。每少一项扣0.5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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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存在缺项的视情扣1-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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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泛开展“读原著、强党性、促改革”读书活动,积极参与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暨迎七一纪念系 列活动。未开展的视情扣1-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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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月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少一次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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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道德建设。未开展的扣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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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及时组织思想状况分析,认真做好困难党员帮扶,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引导。未开展分析的扣1分。 书记、副书记与所属党员每年至少一次谈心谈话。每少一次扣0.5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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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强党建阵地建设。未按要求落实党建双阵地建设的视情扣1-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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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 (80分) | 组织建设 (20分) | 1.组织健全。班子成员空缺3个月以上未配备的扣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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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要求完成支部换届选举。无故推延的扣1分,推延1年以上的扣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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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大会每少一次扣1分,支委会、党小组会、党课每少一次扣0.5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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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落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规定。应转未转超过6个月的每例扣0.5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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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制度。未按时、足额收缴、上缴党费,未按要求公开党费使用情况的视情扣1-2分,违反党费使用管理的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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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严把党员“入口关”,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扣2分,发展不符合标准条件的党 员,每例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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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落实党员违纪问题处理报告要求。对隐瞒不报,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不及时的,扣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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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组织“两优一先”评选工作,开展“五星争创”、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未按规定落实的扣1-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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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认真落实党建带群建,大力支持统战工作。工作开展不到位,被上级指出问题的扣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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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 (10分) |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作风建设规定。对党员发生违反作风问题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扣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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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落实“党建+社会治理”工作,引导党员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未按规定落 实的扣1-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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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慵、懒、散”作风整顿。对党员发生不作为、慢作为被市级以上组织查处的每例扣1分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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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五支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未发挥作用的视情扣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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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党员“三观”建设。对发生党员违规进入不健康场所,参与低俗娱乐活动,参加“酒局”“牌 局”的扣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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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 (80分) | 作风建设 (10分) | 6.组织党员干部联系帮扶活动。未组织的扣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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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推进“八婺好家风”建设。出现家规不严、家风不正,性质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每例扣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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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建设 反腐倡廉建设 (10分) |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责任清单。未落实的扣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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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支部工作年度计划。未列入的扣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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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党纪法规学习、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未组织的扣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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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部署,开展“四不”作风大整治、“三清理一规范”专项行动,存在党员受处理或通报的每例扣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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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领导干部未按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未按规定报告的扣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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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实施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未实施扣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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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配合、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未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扣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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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配合落实“一案双查”制度。未落实的扣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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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10分) | 1.结合党支部实际,制定完善支部学习、会议等基本制度。每少1项扣0.5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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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范档案管理,指定人员负责台账、档案管理。管理不规范、不完整视情扣0.5-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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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善各类登记。《党支部工作纪实本》内容明显缺漏的扣1分,记录过于简单、不规范的视情扣0.5-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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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落实党员先锋指数管理制度。没有指定专人负责平台建设,信息更新不及时的视情扣1-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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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完善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工作,专人负责。未能及时完善的扣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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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分 (40分) | 服务中心 | 1.在推进中心工作中成效突出,受到国家、省、市委市政府、市直机关工委、支部所在的上一级党委(党组)表彰的,每项分别加6分、5分、4分、3分、2分。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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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 2.在党建重点工作中成效突出,受到国家、省、市委市政府、市直机关工委、支部所在的上一级党委(党组)表彰的,每项分别加6分、5分、4分、3分、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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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特色 | 3.党建工作被国家、省、市委市政府、市直机关工委、支部所在的上一级党委(党组)评为创新特色工作(成果),每例分别加6分、5分、4分、3分、2分。 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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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成果 | 4.获得国家、省、市委市政府、市直机关工委、支部所在的上一级党委(党组)表彰、命名的党建成果、文章和荣誉,每例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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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考评 | 5.支部党员个人先锋指数平均考评分高于市直机关党员平均分的视情加分1-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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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线分 | 一票否决 | 1.发生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执行不到位,被上级党组织 通报批评的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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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生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党支部被上级党组织问责的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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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生因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政治功能不强,站位不高,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被上级党 组织通报批评的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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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生因支部政治生态不佳,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存在个人主义、本位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 等不良风气,被上级党组织通报的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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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扣分 | 5.本支部党员在先锋指数考评中底线分被扣15分以上的每例扣1分,有3例及以上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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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支部党员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每例分别扣1分、2分、3分、4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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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基本分、先锋分每项加扣分累计不超过“权重分”。2.市直机关工委(含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察委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