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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创建办,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文明城市荣誉战”和市创建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双十行动”工作安排,今年年初,市创建办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印发了《社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9月底完成相应整治,并进行考核验收。但从目前推进进度看,各区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还存在较多问题,部分社区“脏、乱、差”反弹较为严重。
社区创建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主要采分点,为切实推进社区环境卫生秩序治理,全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集中攻坚第二阶段各项工作,根据市创建办的统一部署,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社区环境卫生整治牵头单位,决定开展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十大问题“清零”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开展时间
10月15日——11月10日。
二、参与对象
市区二环内123个社区。
三、工作内容
(一)社区十大问题清单。
1.公共绿地、公共活动区域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乱堆放物品;
2.私搭乱接电线行为(包括电瓶车私自拉线充电、空中网线凌乱现象);
3.机动车、非机动车未按规定停放,占用消防通道和绿化带,停车泊位(停车线)模糊、不规范;
4.公益广告设置不规范,墙面、楼道存在乱张贴小广告现象;
5.社区范围沿街店家、流动摊点占道经营;
6.乱扔烟头、随地吐痰和垃圾不按规定投放行为,“脏乱差”卫生死角;
7.不按规定养犬和违规饲养家禽家畜;
8.绿化缺株和绿化损毁;
9.社区公共场所、绿化带及沿街人行道乱晾晒;
10.道路等市政施设及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破损、缺失。
(二)整治要求。
10月底前,各区要基本完成“十大问题”清单整改;11月10日前要全面完成问题“清零”。11月中旬至11月底,市创建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联合进行检查验收。12月起,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十大问题“清零”行动实行常态化监管。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组织和督促全力推进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十大问题“清零”行动,确保存在问题解决到位。
2.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强化督查力度,每周组织检查测评,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交办责任单位整改,测评情况及整改结果报市、区两级主要领导和市创建办;对整改不到位的社区,扣除所在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年度考核相应分值。
附件:1.金华市区社区环境卫生十大问题整治测评办法
2.金华市区社区环境卫生十大问题整治测评细则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10月14日
附件1
金华市区社区环境卫生十大问题整治测评办法
为全面推进金华市区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十大问题“清零”行动,迎战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第二阶段攻坚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文明城市荣誉战”要求和《社区环境卫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关工作安排,特制定社区环境卫生十大问题整治测评办法。
一、测评对象
市区二环内13个街道(乡镇)所属123个社区(村)。
二、目标任务
11月10日前,二环内123个社区全部完成十大问题“清零”任务;
11月11日—11月底,完成对所有社区的检查验收;
12月起,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十大问题“清零”行动转为常态化监管,每月定期开展检查测评,确保十大问题低位发生率或“零发生”。
三、测评标准
《金华市区社区环境卫生十大问题整治测评细则》。
四、测评方式
(一)成立专项检查组。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创建办牵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督查考核大队为主要力量,并抽调各区行政执法局(分局)1名人员组成检查组。检查发现问题由检查组第一时间交办到相关单位整改。
(二)开展定期测评。自10月中旬起开始实施,每周在各区抽取10个社区进行,11月中旬前完成所有社区首轮检查。通过首轮检查的社区,即进入验收阶段。验收自11月中旬开始。
(三)测评结果及运用。测评分值设为100分,得分在85分及以上的,予以通过。对未通过检查验收的社区,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通报市创建办,扣除相应的创建考核分。各区所辖社区考核得分的平均分,为所在区得分,各区得分进行排名,由市创建办、市综合行政执法联合通报,并抄送市、区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
五、长效管理
社区十大问题“清零”行动验收合格后,转为常态化监管,实行按月测评、年终总评。
月度测评:总分100分。每月通过智慧城管系统以采集问题、限时交办形式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报市创建办,作为月度社区测评减扣分依据。
年终总评:总分100分,由月度测评平均分的90%和加(减)分组成。
加(减)分:最高10分,按照领导批示、问题整改及媒体曝光情况进行加(减)分。
六、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2
金华市区社区环境卫生十大问题整治测评细则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扣分 |
备注 |
1 |
公共绿地(空地)管理 |
10 |
1.占用社区公共绿地搭建简易房、构筑物的,每处算1例,扣1分; 2.在公共绿地(空地)乱堆放建筑材料、破旧家具、杂物等,每处算1例,扣0.5分; 3.社区绿化带内有垃圾、杂物未及时清理,每处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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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私拉乱接线 |
10 |
1.有电动自行车高空私自拉线充电行为,每处扣0.5分; 2.私拉电线的,每处扣0.5分; 3.住宅楼(店面)发现5根(含)以上明显未规整的“空中飞线”,1处算1例,扣0.5分; 4.社区发现5根(含)以上明显未规整的“空中飞线”,1处算1例,扣0.5分; 5.有断头线、剪除后未及时清理的废线的,每处算1例,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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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车辆乱 停放 |
10 |
1.车辆未按规定停放(泊位或停车线内),1处算1例,每例扣0.2分; 2.存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施划不规范、不合理的(楼道内、影响店家经营的、消防用地、车库门前影响车辆进出的、影响行人通行的、连续施划中间有障碍物却无隔断的、划线不规范及其他不合理施划现象),1处算1例,每例扣0.2分; 3.僵尸车,每处算1例,每例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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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乱设置 广告 |
10 |
1.社区及周边公益广告设置不符《国测标准》要求的,每处算1例,扣1分; 2. 户外广告存在严重褪色、字体脱落、残破的每处扣1分; 3.全面规范使用金华城市识别系统元素,不规范使用的每处扣0.5分; 4.楼道牌设置科学合理(不超过两块),功能包括公益广告栏、插入式公式栏、便民服务卡栏和“三个五”责任清单公示牌,未设置扣2分,功能缺少一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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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占道经营 |
10 |
1.主次干道沿街商家占道经营每处扣0.1分; 2.流动摊点每处扣0.2分; 3.未经审批在社区占道促销,每处扣0.2分; 4.占道从事洗车、修车行业,每处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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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卫生脏 乱差 |
12 |
1.有10平方米以上卫生死角的,每处扣1分; 2.有暴露垃圾堆的,每处扣1分; 3.乱扔烟头,每个烟头扣0.1分;随地吐痰,每处痰渍扣0.1分; 4.有油污污染路面、生活污水乱倾倒行为,每处扣0.5分; 5.垃圾分类点垃圾外溢、垃圾分类不到位的,每处扣0.5分; 6.生活垃圾桶存在脏乱现象的,垃圾分类点地面保洁不到位,每处扣0.5分; 7.雨污不分流、明沟直排污水的,每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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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违规饲养家禽家畜及犬只 |
8 |
1.居(村)民在公共区域或绿地放养鸡鸭等家禽,每处扣1分; 2.违规在公共区域饲养犬只,每处扣1分; 3.遛狗不牵狗绳、不戴犬牌,每起扣0.5分; 4.社区范围发现宠物排泄粪便,每处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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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绿化缺株损毁 |
10 |
1.绿化带内有较大面积黄土裸露,每处扣0.1分; 2.有大颗树木或较大面积草皮、绿植枯死的,每处扣0.2分; 3.有乱砍伐树木、占用绿地停车等行为的,每处扣0.5分。 4.缺株少株未及时补种,每处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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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乱晾晒 |
10 |
1.在主次干道沿街占用人行道晾晒衣物的,每处扣0.1分; 2.直接在沿街绿化植被上晾晒物品的,每处扣0.3分; 3.在社区树木上乱拉绳索、晾晒衣物的,每处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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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市政公共设施缺失 |
10 |
1.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存在路面未硬化的,超过20平方米算1例,扣1分;存在明显坑洼,超过0.1平方米算1处,扣0.2分。 2. 排水、排污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存在排水、排污设施(窨井盖、下水管、排污管)不完善、有露天排水沟渠的,每个算1处,扣0.2分。 3. 城区社区背街小巷路灯、小区行道灯和楼道灯装灯率100%、无破损。背街小巷、小区、楼道未装灯的,每处算1例,扣0.2分;有破损的,每处算1例,扣0.1分。 4.社区居民楼未按国测标准配置灭火器的,每处扣0.5分;灭火器失效或监管不到位的,每处扣0.2分; 5.社区公共健身设施破损的,每处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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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减分 |
加分 |
5 |
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或日常管理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成效,获得所在区政府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次加0.5分;获得市创建办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次加1分;获得市政府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次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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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 |
5 |
对检查组交办的专项问题不查处、不整改的,每起扣3分,查处或整改不到位的,每起扣1分;被市级主要媒体曝光未整改到位的扣3分,被市创建办批评通报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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