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区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十大问题清零行动的通知

日期:2019-12-05 11:51:24 来源:​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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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

 

 

各区创建办,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文明城市荣誉战和市创建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双十行动工作安排,今年年初,市创建办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印发了《社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9月底完成相应整治,并进行考核验收。但从目前推进进度看,各区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还存在较多问题,部分社区脏、乱、差反弹较为严重。

社区创建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主要采分点,为切实推进社区环境卫生秩序治理,全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集中攻坚第二阶段各项工作,根据市创建办的统一部署,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社区环境卫生整治牵头单位,决定开展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十大问题清零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开展时间

1015——1110日。

二、参与对象

市区二环内123个社区。

三、工作内容

(一)社区十大问题清单

1.公共绿地、公共活动区域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乱堆放物品;

2.私搭乱接电线行为(包括电瓶车私自拉线充电、空中网线凌乱现象);

3.机动车、非机动车未按规定停放,占用消防通道和绿化带,停车泊位(停车线)模糊、不规范;

4.公益广告设置不规范,墙面、楼道存在乱张贴小广告现象;

5.社区范围沿街店家、流动摊点占道经营;

6.乱扔烟头、随地吐痰和垃圾不按规定投放行为,脏乱差卫生死角;

7.不按规定养犬和违规饲养家禽家畜;

8.绿化缺株和绿化损毁;

9.社区公共场所、绿化带及沿街人行道乱晾晒;

10.道路等市政施设及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破损、缺失。

(二)整治要求

10月底前,各区要基本完成十大问题清单整改;1110日前要全面完成问题清零11月中旬至11月底,市创建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联合进行检查验收。12月起,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十大问题清零行动实行常态化监管。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组织和督促全力推进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十大问题清零行动,确保存在问题解决到位。

2.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强化督查力度,每周组织检查测评,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交办责任单位整改,测评情况及整改结果报市、区两级主要领导和市创建办;对整改不到位的社区,扣除所在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年度考核相应分值。

 

附件:1.金华市区社区环境卫生十大问题整治测评办法

2.金华市区社区环境卫生十大问题整治测评细则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1014  

 

附件1

 

金华市区社区环境卫生十大问题整治测评办法

 

为全面推进金华市区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十大问题清零行动,迎战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第二阶段攻坚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文明城市荣誉战要求和《社区环境卫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关工作安排,特制定社区环境卫生十大问题整治测评办法。

一、测评对象

市区二环内13个街道(乡镇)所属123个社区(村)。

二、目标任务

1110日前,二环内123个社区全部完成十大问题清零任务;

1111—11月底,完成对所有社区的检查验收;

12月起,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十大问题清零行动转为常态化监管,每月定期开展检查测评,确保十大问题低位发生率或零发生

三、测评标准

《金华市区社区环境卫生十大问题整治测评细则》

四、测评方式

(一)成立专项检查组。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创建办牵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督查考核大队为主要力量,并抽调各区行政执法局(分局)1名人员组成检查组。检查发现问题由检查组第一时间交办到相关单位整改。

(二)开展定期测评。10月中旬起开始实施,每周在各区抽取10个社区进行,11月中旬前完成所有社区首轮检查。通过首轮检查的社区,即进入验收阶段。验收自11月中旬开始。

(三)测评结果及运用。测评分值设为100分,得分在85分及以上的,予以通过。对未通过检查验收的社区,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通报市创建办,扣除相应的创建考核分。各区所辖社区考核得分的平均分,为所在区得分,各区得分进行排名,由市创建办、市综合行政执法联合通报,并抄送市、区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

五、长效管理

社区十大问题清零行动验收合格后,转为常态化监管,实行按月测评、年终总评。

月度测评:总分100分。每月通过智慧城管系统以采集问题、限时交办形式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报市创建办,作为月度社区测评减扣分依据。

年终总评:总分100分,由月度测评平均分的90%和加(减)分组成。

加(减)分:最高10分,按照领导批示、问题整改及媒体曝光情况进行加(减)分。

六、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2

金华市区社区环境卫生十大问题整治测评细则

序号

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扣分

备注

1

公共绿地(空地)管理

10

1.占用社区公共绿地搭建简易房、构筑物的,每处算1例,扣1分;

2.在公共绿地(空地)乱堆放建筑材料、破旧家具、杂物等,每处算1例,扣0.5分;

3.社区绿化带内有垃圾、杂物未及时清理,每处扣0.2分。

 

 

2

私拉乱接线

10

1.有电动自行车高空私自拉线充电行为,每处扣0.5分;

2.私拉电线的,每处扣0.5分;

3.住宅楼(店面)发现5根(含)以上明显未规整的空中飞线1处算1例,扣0.5分;

4.社区发现5根(含)以上明显未规整的空中飞线1处算1例,扣0.5分;

5.有断头线、剪除后未及时清理的废线的,每处算1例,扣0.1分。

 

 

3

车辆乱  停放

10

1.车辆未按规定停放(泊位或停车线内),1处算1例,每例扣0.2

2.存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施划不规范、不合理的(楼道内、影响店家经营的、消防用地、车库门前影响车辆进出的、影响行人通行的、连续施划中间有障碍物却无隔断的、划线不规范及其他不合理施划现象),1处算1例,每例扣0.2

3.僵尸车,每处算1例,每例扣0.2分。

 

 

4

乱设置  广告

10

1.社区及周边公益广告设置不符《国测标准》要求的,每处算11分;

2. 户外广告存在严重褪色、字体脱落、残破的每处扣1分;

3.全面规范使用金华城市识别系统元素,不规范使用的每处扣0.5分;

4.楼道牌设置科学合理(不超过两块),功能包括公益广告栏、插入式公式栏、便民服务卡栏和三个五责任清单公示牌,未设置扣2分,功能缺少一项扣0.5分。

 

 

5

占道经营

10

1.主次干道沿街商家占道经营每处扣0.1分;

2.流动摊点每处扣0.2分;

3.未经审批在社区占道促销,每处扣0.2分;

4.占道从事洗车、修车行业,每处扣0.2分。

 

 

6

卫生脏  乱差

12

1.10平方米以上卫生死角的,每处扣1分;

2.有暴露垃圾堆的,每处扣1分;

3.乱扔烟头,每个烟头扣0.1分;随地吐痰,每处痰渍扣0.1分;

4.有油污污染路面、生活污水乱倾倒行为,每处扣0.5分;

5.垃圾分类点垃圾外溢、垃圾分类不到位的,每处扣0.5分;

6.生活垃圾桶存在脏乱现象的,垃圾分类点地面保洁不到位,每处扣0.5分;

7.雨污不分流、明沟直排污水的,每处扣0.5分。

 

 

7

违规饲养家禽家畜及犬只

8

1.居(村)民在公共区域或绿地放养鸡鸭等家禽,每处扣1分;

2.违规在公共区域饲养犬只,每处扣1分;

3.遛狗不牵狗绳、不戴犬牌,每起扣0.5分;

4.社区范围发现宠物排泄粪便,每处扣0.1分。

 

 

8

绿化缺株损毁

10

1.绿化带内有较大面积黄土裸露,每处扣0.1分;

2.有大颗树木或较大面积草皮、绿植枯死的每处扣0.2分;

3.有乱砍伐树木、占用绿地停车等行为的,每处扣0.5分。

4.缺株少株未及时补种,每处扣0.2分。

 

 

9

乱晾晒

10

1.在主次干道沿街占用人行道晾晒衣物的,每处扣0.1分;

2.直接在沿街绿化植被上晾晒物品的,每处扣0.3分;

3.在社区树木上乱拉绳索、晾晒衣物的,每处扣0.2分。

 

 

10

市政公共设施缺失

10

1.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存在路面未硬化的,超过20平方米算1例,扣1分;存在明显坑洼,超过0.1平方米算1处,扣0.2分。

2. 排水、排污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存在排水、排污设施(窨井盖、下水管、排污管)不完善、有露天排水沟渠的,每个算1处,扣0.2分。

3. 城区社区背街小巷路灯、小区行道灯和楼道灯装灯率100%、无破损。背街小巷、小区、楼道未装灯的,每处算1例,扣0.2分;有破损的,每处算1例,扣0.1分。

4.社区居民楼未国测标准配置灭火器的,每处扣0.5分;灭火器失效或监管不到位的,每处扣0.2分;

5.社区公共健身设施破损的,每处扣0.2分。

 

 

 

加减分

加分

5

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或日常管理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成效,获得所在区政府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次加0.5分;获得市创建办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次加1分;获得市政府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次加3分。

 

 

减分

5

对检查组交办的专项问题不查处、不整改的,每起扣3分,查处或整改不到位的,每起扣1分;被市级主要媒体曝光未整改到位的扣3分,被市创建办批评通报的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