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局):
根据省、市政府主要领导有关市区广告管理的指示精神,为扎实推进市区高炮和大型电子显示屏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和整治工作,提升金华城市形象,经市局研究决定,在金华市域范围内开展高炮、大型电子显示屏广告设施的全面排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
12月13日至12月19日
二、排查范围
金华市域范围内所有高炮以及大型电子显示屏广告设施。
三、排查要求
(一)各单位要明确填写辖区高炮以及大型电子显示屏广告设施的类型、尺寸、设置地点、产权单位(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出让审批情况、金额、实际使用人、有无使用合同、是否存在用电、火灾等安全隐患以及处置建议。
(二)所有排查的高炮和大型电子显示屏广告设施,都要实行一案一档,同时附有现场照片。
(三)本通知内的大型电子显示屏,主要指以电子屏幕为载体播放画面视频、音频等内容广告设施,且电子屏幕大于等于5平方米。
(四)广告性质:填写公益或商业。
(五)处置建议:结合审批、安全检测等情况,填写立案查处、责令拆除或保留。
四、工作要求
(一)高炮广告和大型电子显示屏广告设施涉及面广、社会各界关注度高,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抓紧排查,并指定专人认真填写表格,确保一案一档、信息精准详实,为下一步清理整治做好前期准备。
(二)各单位排摸数据(书面版和电子版)请于12月19日下班前报送至市局城市管理执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