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762512299C/2018-00634
关于印发《金华城市社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08-16
主动公开

朗读
婺城区、金东区政府,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金华城市社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金华城市社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
为营造良好的社区居住环境,提高社区品位,助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规划(2018-2020年)》和《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双十”行动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城市社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市民文明素养,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目标,通过开展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构建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影响社区环境的重点、难点问题,彻底整治“脏、乱、差”现象,进一步优化功能、提升品质、增进民生福祉,全面打造美丽、文明、和谐、宜居的社区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完善社区公共设施建设。统筹推进道路、绿化、排水设施、无障碍设施、消防设施、路灯、小区楼道灯等基础设施和电瓶车充电桩、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社区家长学校、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等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及时完善停车泊位施划、交通标志设置、隔离栏安装等公共管理设施建设,两年内建成“基础设施完善、配套设施齐全、生活服务便捷”的宜居社区。
(二)全面整治社区“十大顽疾”。着力解决消防通道堵塞、车乱停、“牛皮癣”小广告、流动摊贩、乱设广告牌(乱拉横幅)、楼道堆积、毁绿种菜、乱晾晒、线乱拉、垃圾桶缺盖(破损、脏乱)等问题,实现社区环境美丽整洁、秩序良好的目标。
(三)全面建成文明社区。制定文明社区标准,开展“文明示范社区”竞赛活动,选树一批“文明示范社区”,以典型引领文明社区的创建,采取评选“十佳”、“十差”或“红黄榜”等举措,浓厚创建范围,激发创建热情。2018年底30%社区建成“文明示范社区”,2019年底80%社区达到“文明社区”标准,2020年6月100%社区达到“文明社区”标准。
(四)健全文明社区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门前五包”机制,签订责任书,压实责任。建立健全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考核机制,制定“星级物业”评定办法,开展评先创优。建立健全社区保洁机制,做好经费征收、保洁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工作机制,推动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进入社区。建立健全社区共建机制,实现各级领导、部门和“两代表”、“一委员”参与社区文明创建。
三、工作措施
(一)综合施策,加快推进社区公共设施建设。针对社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现状,市、区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足额拨付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各区政府(管委会)要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道路、绿化、排水设施、无障碍设施、消防设施、路灯、小区楼道灯等基础设施和电瓶车充电桩、社区综合文化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社区家长学校、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等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及时完善停车泊位施划、交通标志设置、隔离栏安装等公共管理设施建设;乡镇(街道)、建设局负责对公共设施的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财力和物力,实施项目化和标准化管理,确保各项设施功能齐全完善。
(二)精准发力,铁腕治理社区“十大顽疾”。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市建设局、市爱卫办、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电信、移动、联通、华数等单位密切配合,多措并举、疏堵结合,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社区环境“十大顽疾”问题,整治工作于10月15日前基本完成并长期保持。清理社区消防通道违法占用的车辆,查处非法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解决消防通道堵塞问题;优化停车管理服务,着力推进社区“停车难、停车乱”问题的解决,合理施划停车泊位,及时清理社区“僵尸车”,对条件具备的社区,实施“交通微循环”改造;全面清洗清理乱贴乱画等“牛皮癣”,及时查处乱贴乱画行为,每个社区、村居合理设置公众信息栏,并及时更新内容;取缔社区内各种无证照经营摊点,及时纠正门店占道经营、占道堆物、占道作业等行为,设立布局合理、卫生良好、相对集中的经营区;全面整治乱设广告牌(乱拉横幅),拆除社区陈旧破损、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占道灯箱广告和横幅,搬离占道空调散热器等;及时清理楼道堆积,确保楼道内无积尘、积网,无乱贴乱画,无乱停乱放,保持整洁美观,组织开展“美丽楼道”、“文明楼道”评比;全面清理卫生死角和杂物堆放,整治毁绿种菜、乱晾晒、乱拉线等问题,彻底消灭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和城中村“脏、乱、差”现象;加强对公厕、垃圾房(分类收集点、分类桶)、果壳箱等环卫设施齐全的管理,垃圾桶、果壳箱“定点定位”箱盖无缺失(破损、脏乱),保持整洁美观,及时查处个人、单位或企业不按规定分类清运行为;加强对犬类(畜、禽)的管理,全面清理养鸡鸭等家禽现象,确保7:00-19:00之间无在室外遛放宠物,其它时间无敞放宠物;拆除违章搭建,整治车库、车棚违规居住和经营的现象。
(三)部门联动,合力创建文明社区。由市文明办牵头构建“市领导联系街道乡、镇,区领导、市区两级部门结对社区,党员干部包干到户”的社区共建网格,建立“两代表”、“一委员”与社区联系共创文明制度,实现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联动响应,确定市直部门一把手为所联系社区文明创建的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齐抓共管,采取领导包抓、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倒排工期、检查督促、约谈问责、经费保障等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要积极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青年、巾帼等各类群体的志愿服务队伍进入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每月不少于两次。采取评选“十佳”、“十差”社区或“红黄榜”等举措,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环境整治和争创文明社区的良好氛围,两年内所有社区建成文明社区。
(四)持之以恒,落实创建长效机制。按照区域网格化管理原则,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乡镇(街道)牵头,积极稳妥、持续用力推进各项创建长效机制的落实。落实“门前五包”机制。由乡镇(街道)牵头在8月30日前与100%沿街店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压实责任。一是门前地面保持平整清洁,自觉遵守垃圾投递规定,不乱倒垃圾、乱堆杂物。二是做到无乱堆放、乱停放、乱搭建等现象,保持门前整齐有序。三是门前及房屋四周积极开展绿化,并自觉爱护管理好绿化。四是建筑立面整洁美观,无乱牵乱挂、无乱贴乱画、无墙面破损和污渍。五是市民言行举止文明,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等不文明行为。建立健全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考核机制。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督促社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履行职责,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加大管理力度,小区路面硬化、平整,无坑洼积水,晨晚练体育活动点正常运行及设备维护良好,无被挪动占用,小区环境达到“洁化、绿化、靓化”标准。市质监局负责电梯设施维护监管,电梯运行正常,维保记录符合要求,拨打相关对讲呼救电话畅通。市建设局建立完善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考核机制,制定评定办法,开展评先创优活动,实施末位淘汰。2018年底30%物业达到“星级物业”标准,2019年底80%物业达到“星级物业”标准,2020年6月100%物业达到“星级物业”标准。建立健全社区保洁机制。各社区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定人定位做好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督促辖区内各单位、小区进行除四害、健康教育、爱国卫生等工作的落实;积极抓好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形式逐门逐户向居民宣传爱护环境,逐步提高广大居民的城市意识、公众意识和卫生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社区环境整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各项部署要求。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发挥属地管理职责,充分调动乡镇、街道作用,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机制开展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对所属社区的指导督促;各社区要落实网格责任,“定人、定岗、定责”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市级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指导,强化部门联动,共同推进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卓有成效开展。
(二)开展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调动和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氛围。要教育引导居民群众积极投入到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来,把“爱护社区环境、维护楼道院落卫生”变为社区居民的共同心愿和自觉行动。
(三)严格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要建立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例会制度,及时汇总、上报整治工作情况。市创建办、市城管办采取专项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社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每月进行通报和排名,对推诿扯皮、多次督办仍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
责任单位任务分解表
部门名称 | 任务职责 | 完成时间 |
市创建办 | 负责城市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考核评比和验收,每月开展一次。 | 2018年至2020年创建周期 |
谋划市直单位与社区共建机制。 | 2018年8月15日 | |
组织开展各项文明社区创建活动。 | 2018年至2020年创建周期 | |
市爱卫办 | 指导市(区)相关部门开展社区环境综合整治中爱国卫生方面的相关工作。 | 2018年至2020年创建周期 |
协调处理社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出现的职责归属不明等相关问题。 | 2018年至2020年创建周期 | |
市直机关工委 | 动员和组织党员志愿者进入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每月不少于两次。 | 2018年至2020年创建周期 |
团市委 | 动员和组织青年志愿者进入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每月不少于两次。 | 2018年至2020年创建周期 |
市妇联 | 动员和组织妇女志愿者进入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每月不少于两次。 | 2018年至2020年创建周期 |
市财政局 | 做好市本级城市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费保障。 | 2018年至2020年创建周期 |
市公安局 | 负责专项整治行动中对有关妨碍执行公务行为的查处。 | 2018年至2020年创建周期 |
协助各区政府(管委会)抓好社区“僵尸车”的清理工作。 | 2018年10月15日 | |
协助相关部门对具备条件的小区实施“交通微循环”改造,优化停车管理服务、着力推进社区“停车难、停车乱”问题解决。 | 2018年12月30日 | |
市建设局 | 建立完善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考核机制,制定相关星级考核评定办法。 | 2018年8月30日 |
加强对小区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规范管理。 | 2018年至2020年创建周期 | |
加强对社区公厕、垃圾转运站、果壳箱等环卫设施的管理,垃圾桶、果壳箱“定点定位”,箱盖无缺失(破损、脏乱),保持整洁美观。 | 2018年至2020年创建周期 | |
抓好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和清运工作。 | 2018年至2020年创建周期 |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城管办) | 制定城市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和“十大顽疾”整治工作方案。 | 2018的7月15日 |
优化停车管理服务,协同推进“停车难、停车乱”专项整治,合理施划停车泊位。 | 2018年10月15日 | |
全面清洗清理乱贴乱画等“牛皮癣”,及时查处乱贴乱画行为。 | 2018年10月15日 | |
取缔社区内各种无证照经营摊点,及时纠正门店占道经营、占道堆物、占道作业等行为,设立布局合理、卫生良好、相对集中的经营区。 | 2018年10月15日 | |
整治乱设广告牌(乱拉横幅),拆除社区范围陈旧破损、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占道灯箱广告和横幅,搬离占道空调散热器等。 | 2018年10月15日 | |
清理楼道堆积,确保楼道内无积尘、积网,无乱贴乱画,无乱停乱放,保持整洁美观。 | 2018年10月15日 | |
清理卫生死角和杂物堆放,整治毁绿种菜、乱晾晒、线乱拉等问题,彻底消灭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和城中村脏、乱、差现象。 | 2018年10月15日 | |
加强对犬类(畜、禽)的管理,清理养鸡鸭等家禽现象,确保7:00-19:00之间无在室外遛放宠物,其它时间无敞放宠物。 | 2018年10月15日 | |
拆除违章搭建,整治车库、车棚违规居住和经营的现象。 | 2018年10月15日 | |
查处个人、单位或企业不按规定分类清运垃圾的行为。 | 2018年至2020年创建周期 | |
市消防 支队 | 开展社区消防通道违法占用情况专项检查,对违法占用消防通道行为进行查处。 | 2018年10月15日 |
市质监局 | 负责电梯设施维护监管,确保电梯内的维保记录符合要求,拨打相关对讲呼救电话畅通。 | 2018年至2020年创建周期 |
婺城区 金东区 开发区 | 负责辖区内社区道路、绿化、排水设施、无障碍设施、消防设施、路灯、小区楼道灯等基础设施建设。 | 2018年至2020年创建周期 |
负责辖区内社区电瓶车充电桩、社区综合文化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社区家长学校、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等服务配套设施建设。 | 2018年至2020年创建周期 | |
协助相关部门抓好社区“僵尸车”的清理工作;合理施划停车泊位,对具备条件的小区实施“交通微循环”改造。 | 2018年12月30日 | |
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压实“五包”责任。 | 2018年8月30日 | |
组织区级综合执法部门开展“十大顽疾”专项整治。 | 2018年10月15日 | |
负责对晨晚练体育活动点和设备进行管理维护。 | 2018年10月15日 | |
开展“文明示范社区”创建竞赛活动,30%的社区创建成“文明示范社区”。 | 2018年12月31日 | |
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80%的社区创建成“文明社区”。 | 2019年12月31日 | |
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100%的社区创建成“文明社区”。 | 2020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