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宣传计划

日期:2018-05-03 09:26:20 来源:​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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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

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城管服务中心:

2018年是我市入围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正式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开局之年。为持续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营造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宣传氛围,根据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宣传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宣传计划,请遵照执行。各单位完成情况于5月25日之前上报市局办公室。

 

    附件:1.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宣传计划

          2.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

 


附件1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宣传计划

项目

时间安排

宣传方式和阵地

责任单位及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及工作要求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宣传

日常宣传(2018年5月底前完成各项公益宣传

大型户外广告

在市区主要入城口、高速进出口、迎宾大道、市区主干道两侧等地户外大型广告(高炮)设置宣传内容。

法制处:

1、对已审批广告位中要求达到20 %文明城市公益广告量地做好监管,发现不足的及时反馈设置单位进行整改。

2、配合市文明办及各区政府(管委会)做好相关户外公益广告审批工作。

各区局(分局):

1、对巡查发现广告位中未按审批要求设置20%文明城市公益广告量的进行查处,督促自行整改。

2、对沿街商家的电子屏、走字屏广告要求滚动播放公益广告。原则上要求每三条广告中需含一条(含)以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或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及健康成长等内容的公益广告。

灯杆广告

市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集贸市场等地利用市区主要道路灯杆广告牌设置宣传内容

过街设施

在天桥、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设置宣传内容。

利用各商家、单位的电子屏宣传。

重要时段宣传

8月底至11月底

利用公共自行车站点电子屏宣传。

城管服务中心:

做好走字屏的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或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及健康成长等内容的公益广告进行滚动播放。

单位内部

宣传

常年宣传

办公场所

办公室、城管服务中心:

(工作要求同后)

各区局(分局):

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文明城市宣传标语、桌签。

处罚大厅

综合执法三处:

(工作要求同后)

审批窗口

法制处:(工作要求同后)


附件2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

    1. 富强 民主 文明 和谐 自由 平等 公正 法治 爱国 敬业 诚信 友善

    2. 国是家 善作魂 勤为本 俭养德 诚立身 孝当先 和为贵

    3. 中国梦 我的梦 中国梦 幸福梦

    4. “中国梦”为了人民 “中国梦”依靠人民

    5. 共筑中国梦 你我在行动

    6. 汇聚正能量 拥抱中国梦

    7. 凝心聚力谋发展 同心共筑中国梦

    8. 改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建设和谐文明金华

    9. 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10. 文明见于细节 创建从我做起

    11. 礼让斑马线 文明过马路 排队守秩序 礼仪待宾客

    12. 共创全国文明城市 共享幸福和谐家园

    13. 创建文明城市 争做文明市民

    14. 树文明新风 建文明社区 创文明城市

    15. 文明城市大家共建 文明成果人人共享

    16. 美德贵在坚持 文明重在行动

    17. 创建为民 创建惠民 创建靠民

    18. 文明是城市之魂 美德是立身之本

    19. 文明旅游一小步 美丽和谐一大步

    20. 文明每一步 精彩每一景

    21.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当好新时代金华答卷人